[請益] 高考法制行政法題目請益
一、高雄市某地遭人非法棄置廢棄物,高雄市政府一時無法追查污染行為人,遂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71 條第 1 項規定,函命該地之所有人甲限期清除處理(下稱 A 函)。屆期甲未清除處理,高雄市政府遂代為清除、處理,並函命甲於 1 個月內清償清除費用新臺幣 300 萬元(下稱 B 函)。屆期甲未為清償,高雄市政府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該分署執行官乙要求甲陳報財產未果,即依行政執行法第 17 條第 1 項限制甲住居(下稱 C 函)。試問:
(一)甲不服 A 函,主張其並非棄置廢棄物之行為人,主管機關命其清除處理系爭廢棄物,違反比例原則,甲之主張有無理由?(10 分)
(二)甲不服 B 函及 C 函,應如何提起行政爭訟?(15 分)
第一小題我知道他想考行為責任優先原則(95年1次決議)
但是本題情況是限期清除+代履行非義務違反的裁罰性不利益處分而是命除去不法存在的管制性不利益處分
那怎麼還能行為及狀態責任去解?
韓律面授是擺在行政罰章節討論且陳敏磚頭也是如此且陳敏書上也是用義務違反討論
那第一小題要怎麼處理?
還是說管制性不利益處分也能討論行為及狀態責任?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RD.
--
第一小題你理解沒錯,管制性不用討論行為跟狀態責任,
決議是在講行政罰
太好了 還以為是自己書念錯了 看來補習班線上擬答真的不能全信
※ 編輯: M4Tank (180.217.245.77 臺灣), 09/20/2021 10:14:06依廢棄物清理法71條規定,行政機關得命容許或因重大過
失致廢棄物遭非法棄置於其土地之土地所有人限期清除處理
只要甲有容許或重大過失的情形,行政機關就能命其清除
不過我網路上搜尋這題看到的大多還都是用行為責任
狀態責任去回答
我不懂的點就在這 行政罰才會討論行為及狀態責任 既然認為限期清除非裁罰性不利益處分 怎麼還會用行為及狀態責任解
※ 編輯: M4Tank (180.217.245.77 臺灣), 09/20/2021 17:04:28看看這個案例
不清楚現在的補習班是怎麼教的,不過這個概念講的最
清楚的,應該還是李建良教授。請參其,
「狀態責任」概念的辨正與運用,台灣法學雜誌,
期。
第24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