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海外所得匯回所得稅問題
海外所得要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按照申報表填寫說明
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項目(如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A51)達新臺幣100萬元者)
但是申報戶基本所得額在670萬以下者
不必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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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很矛盾 超過100萬要申報 但是不用填寫申報表
如果想要匯回台灣,不管多少都申報吧,可以減少日後
一次匯回的麻煩。我現在就很後悔沒有一開始就申報
可以請問J大後悔的理由嗎~
不是超過100萬要申報,是海外所得超過100萬才要計入
如果基本額超過670萬但是海外收入不到100萬 那麼海外收入無
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舉個例,如果你綜合所得淨額600萬,海外所得90萬,因為海外
所得小於100萬,即使合計超過670萬,也不用申報個人所得基
本稅額
所以邏輯是,先看海外所得有沒有超過100萬,有超過才需計入
基本所得,沒超過就不用,這時如果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超
過670萬,就要申報個人所得基本稅額,就超過670萬的部分繳2
0%的稅(不過如果這個數字比你原先繳的綜所稅低,那就不用
繳)
還是同意J大說的都申報 以後匯回來超過比較沒爭議
都申報免麻煩+1,反正我有憑有據
都申報也要有實現的動作才能申報,所以每年還是要做
一次洗成本的動作然後申報才是。
r大寫得很清楚,但我應該也會全部申報,怕被查稅就麻煩了
因為後來一次匯回只敢匯之前申報的金額,沒申報的就
不敢匯
想請問洗成本實現要怎麼操作?
就有賺的部分,賣了馬上買回來
實現獲利 然後把成本墊高
讓獲利平均分布在各年度
就把股票賣掉再買回來啊,海外券商沒有手續費,所以
會有買賣價差的損益,我是賣VTI買VT,把成本墊高
大家真的很喜歡浪費時間在海外券商洗成本呢 怎麼勸都
勸不聽 呵呵
除非是做短線交易,不然AMT這問題,資產超過1.5億NTD再來煩惱
奈米戶根本不擔心這問題
板上一堆每年匯回上千萬的神人才有這種煩惱 真是好生羨
慕
有效就是有用 沒用才叫浪費 呵呵
100萬以內不用申報,以後匯回應該可以用每年100萬的額度算
獲利吧!是國稅局自己說可以不申報的
加上你的所得淨額總共不要超過670就好了
當然我指的是你只有海外所得跟綜合所得淨額這兩種這
麼單純而已的話
之前有看過一說,未申報的部分會處罰所漏稅額的n%。但因
為小於670萬的稅額是,0 x n%還是0。這種情況未申報並
不會真正產生懲罰。
再補充,不是匯回的金額,是實現所得的金額
有個疑問,如果把海外投資整個移回複委託,應該不會被課稅
吧?
錢突然冒出來 國稅局怎麼可能不問
有沒有贈與問題 國外有沒有完稅證明 獲利實現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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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看到這篇文章,分析的很仔細,提供大家參考 . html 有人確認過[每年年底一賣一買]實現成本,是真的可行的嗎? 如果國稅局其實就只單純看你匯出跟匯入的差額,匯入當年認定為海外所得(扣除若干年58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疑義解答,其實很多之前討論的問題都已經有解答 啦,如下網址: c8e5b 個人所得部分可以從第46項開始看,跟海外投資所得有關的可以看60項。根據第60點,5
→ seohyunfans: 了解 就是用換手洗成本 用幾年時間換取節稅 急用那也 02/20 21:31 → seohyunfans: 沒辦法 就多少繳一點這樣 謝謝大大回覆 02/20 21:31 急用的話,目前IB的USD Margin rate 100K以下 為 1.57% 100K~1M 為 1.07%21
連續看了幾篇,大家沒有解到點 與其每年煩惱額度或是之後過世資金回不來 不如創立一間公司,以法人去持有(不論國內公司或是境外公司) 屆時不幸先走一步的話,家人直接繼承該控股公司的股份即可 日後一樣可以掌握海外券商的帳戶5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第3條 「營利事業或個人除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外,應依本條例規定繳納所得 稅: ...... 五、所得稅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之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26
首Po爬了一些文, 有些不確定, 想請教一下. 如果用海外券商每年所得超過100萬要申報, 如果總所得超過670萬要繳稅20% 另外是如果有水單當成成本來計算所得,7
理論上沒問題,實務上操作不可能。 現在問題是兩樓想法太天真,認定不是納稅人認定, 當時會有這個門是因應當下的時空背景, 我就問你納稅人拿什麼東西證明你的賣價? 你券商交易水單可以證明你賣價的那份文件難道沒有顯示你的買價嗎?19
很多版友看到這個問題都以我奈米戶, 跟我無關來思考, 其實會問這個問題, 是未雨綢繆, 要避免臨渴掘井. 很多人都是綠角的信徒, 準備被動投資到退休, 或很多人是i大的信徒, 美股被動方法對, 十年十倍. 這樣稅務規劃應該怎麼進行呢?2
十年十倍是事後諸葛, 誰知道你賣出時是多少, 稅務規劃是在合法範圍內,你覺得正常稅務規劃會規劃逃漏稅嗎? 在這邊討論意圖逃漏稅合適嗎? : 因為爬了一些文和網站, 才想澄清一些問題,14
有一個合法且直接的方法 股票賣掉才有獲利 直接把股票 in kind 匯撥回來 就沒有實現獲利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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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海外所得匯回課稅問題嗨大家好 想要跟各位大大們請教一下 最近在研究海外所得課稅的問題 爬了一些文,雖然本人是奈米戶 不過還埋好奇海外課稅的一些相關問題15
Re: [請益] 獲利時點認定問題?我找到某些資料,雖然不是國稅局的網頁但是加減應該有參考價值.... 裡面有兩點,所以匯出去的錢水單要保留,這個是你的成本證明。 Q12. 如果我無法提出海外投資之原始成本及費用的證明,我該怎麼計算及申報海外所得? 依規定按實際成交價的20%計算申報海外財產交易所得12
Re: [請益] 海外所得申報請益剛才試著申報今年所得稅 發現海外所得申報是不是又放寬了? 之前不是超過100萬要申報 現在網頁上寫不到670萬都不用申報 剛填了兩筆300萬左右的資本利得,沒有增加任何稅額就是了10
Re: [請益] ib帳管費&餘額0被關閉帳戶(100p酬謝)1.沒餘額不會扣錢不溯及既往, 但日後若有錢匯進IB且上個月平均餘額小於10萬美 則會被扣除10美元(若上個月有交易佣金可用於扣除這10美元) 2.去年IB已經取消最低10000美元的入金要求8
Re: [求助] 婚後報稅問題目前的稅制是累進的,規定夫妻要合併申報,那所得級距拉高是必然的結果 已經懲罰很久了 但是另一頭,也有人靠政府補助過日子 海外所得合併申報免稅額好像還是670萬吧? 八仙過海 各顯神通 掉臭水溝裡的修行不足吧...-.-6
[請益] 國外資金匯回, 所得稅問題大家好,有幾個問題請教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遇過或著可以解惑的 1)小弟所得約200W, 今年有匯出一筆10W鎂做海外證券投資, 後來回收並匯回台灣只剩7W鎂, 請問屆時我申報所得時, 它會算我所得200台+10W鎂嗎? 還是我可以提出證明說我匯出匯入是虧損的所以不算海外所得?4
Re: [新聞] 投資比特幣商品 課稅大不同新聞來源連結: 新聞本文: (台灣英文新聞 / 張雅鈞 台北綜合報導) 五月報稅季將至,網紅經濟與虛擬貨幣交易自1
[請益] 海外所得====先貼我看到的資料==== 【個人海外所得】- 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 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及查核要點 98年9月2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804558720號令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