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浮報助理費!「小兔」招:都由高虹安決
貪污治罪條例 第 5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這個罪感覺很重耶 7年起跳
而且如果助理都承認是虛報或浮報 是不是就真的穩定罪了?
為了這點小錢就被判刑 貪汙真的比亂花錢的罪還重n倍
就算政府亂花錢 錯誤政策幾十億幾百億的燒 頂多丟官而已
還不至於坐牢
※ 引述《nananokase (七色之風)》之銘言:
: Newtalk新聞
: 姚寶煼
: 浮報助理費!「小兔」招:都由高虹安決定 3主任皆「認罪」
: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加班費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5日)首度
: 開庭,傳喚綽號「小兔」的時任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3人
: 出庭。3人對於檢察官起訴罪名都表示認罪。其中黃惠玟陳述「我只是員工,都由高虹安決
: 定」,請求法院考量給予減刑或緩刑。
: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法委員任內自民國2020年2月27日起至同年11月止,要求黃惠玟等人
: 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
: 浮報的差額繳回,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黃惠玟的委任律師表示,勞工沒有選擇權
: ,尤其雇主是有頭有臉的立委,受雇者只有選擇聽從指示;陳奐宇的委任律師則表示,薪資
: 和加班費皆由黃惠玟處理,在申報、繳回的過程,並非關鍵支配地位,只是被動被告知並接
: 受;陳昱愷的律師表示,陳僅是助理,非公務人員,亦無犯罪所得,懇請法官酌量減輕其刑
: 並宣告緩刑。
: 台北地院今召開準備程序庭,在宣讀起訴書時,提到「高虹安與黃惠玟謀議」,黃惠玟強調
: 自己只是員工,沒有決定權,「都是由高虹安決定」。根據台北地檢署統計,高虹安浮報助
: 理酬金及加班費共計新台幣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
: 萬5208元,總計詐得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
: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等5名被告。
: 台北地院預計10月2日上午9時30分傳喚高虹安前助理、曾被封為「台大13妹」的「公衛文」
: 王郁文王郁文出庭;10月11日下午2時30分傳喚高虹安本人到庭。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9-25/889897
: 備註: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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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衛文比較慘 無法緩刑
法律是保護犯罪的人
土城找安
藍綠一樣爛
你都看到詐術了 怎麼會引用2呢?
公衛文要打無罪啊 要不大好 要不大壞
我要看公衛文八門全開
土城找安
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都可以減刑
所以浮報虛報是誰來認定的?
我個人以為是高虹安啦…XDDDD
柯文哲上任就會特赦了不用擔心
明白嗎?助理有沒有加班能報多少加班費
是誰來認定? 不是高虹安嗎? 所以哪來
的浮報和虛報? 助理有打卡嗎? 是打卡
制還是責任制?
現在要帶的風向就是長官以權勢要求下
屬配合貪汙,所以考量下屬受到權勢逼
迫不得已配合且自首態度良好,罰個意
思意思就好
浮報的人都認罪了,還問誰來認定?
所以現在流行的是圖利廠商天經地義啊
不用替高擔心啦
塔綠班要鑽牛角尖,高虹安有核定加班費
虹安揮淚斬小兔
的權利,那誰有監督的權力呢?
我沒猜錯的話,還是高虹安自己…XDDD
所以就是老闆說她有上班 給加班費 小兔:
沒有 我都在混
蓋十億蚊子館沒差 多報一千元加班費就
這就是中華民國國民大會被廢除後的現狀
要抓去關
,大家有沒有發現?總統和立法院沒人管
了…
基本上還是要看證據 不然單聽口說根本無從
判決 不過高的案子果然一直都很公開阿
所以民進黨現在都不貪污阿,太慢了
助理為了緩刑所以說浮報 但有沒有浮報是
要問高 不是助理說有就有阿
下週單獨開庭公衛文,應該是最後一次
機會了
還是立院助理也有用打卡機上下班?
趕快瘋狂做愛,不然再關出來都45以上
了,生不出來了
誰知道助理跟跟檢察官談了什麼認罪協商
歡迎來到台灣
責任制沒浮報問題吧
助理怎麼看都是認罪最沒風險啊 如果最
終法官判貪污有罪那助理可以減刑 只判
偽造文書之類的那更沒事
丟官(X 換條路高升(O
郭直接一起被帶下去
沒辦法啊,高就查不出個屁啊,新竹
大秘寶還不快丟出來,反而越來越多
狀況
反正阿北會選上,真判刑了,阿北可以特赦
柯郭高三人合體,一起對抗司法不公
全都這老兔吱導吱演吧
快去關拉 丟人現眼
報加班結果沒做事 助理該關一關了吧
小兔關到變老兔摟
看了推文才知道原來鄉民所謂的超越藍綠就
是白的犯法沒關係。漲見識了
浮報的錢不都入高的小金庫
土城穩啦
有沒有一種可能,因為要上繳錢,助理不爽
所以浮報加班費去補,這樣自己就不會虧到
,現在出事,全部推給高就好,因為加班費
是她給的
看黨證,之前有發生過 給錢和收錢有罪
真正主使者無罪
不是林耕仁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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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盼司法公平!柯文哲批:幾千億案子假裝原文恕刪; 國家體制,檢察官就是附屬在行政的法務部裡面的獨立機構,今天檢察總長在法律的規定 就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圖章蓋下去人事案就通過了。 所以質疑檢察官抓小放大,其實這種說法不夠聰明,因為可以更具體地說出來你看到什麼1
Re: [討論] 高虹安給小兔的薪水是一口價喔?高虹安被起訴的是貪污治罪條例當中的濫用職權罪 具體是指貪污治罪條例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 即: 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這個罪名的要件是:X
Re: [新聞] 「助理願意捐出加班費!」 高虹安怒斥先看看起訴書詐領助理費的部份: (一)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等5人均提起公訴 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 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罪嫌。 .........6
Re: [討論] 我來讓柯粉直接破滅 對高虹安的最後希望先說我不是故意要酸你的 但我真的覺得不是5-1條耶 一般議員詐領助理費是用人頭 這些人頭是配合議員的 是心甘情願的 所以用的是貪汙治罪條例 第5-3條5
Re: [新聞] 高虹安不妙!小兔招了「都她決定」浮報助利用職務上詐欺罪是7年以上,想要不關一定要兩年以下, 所以一定要湊滿兩次減刑的機會。 一個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自白或自首,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高虹安) 一個刑法第57條:是犯罪後態度(有沒有好好配合) 缺一個就是3.5年以上,還是拚不了緩刑。4
Re: [新聞] 台南議會前議長賴美惠涉詐領232萬助理費公文書罪嫌起訴賴美惠等5人。 有人說怎麼不是貪污罪起訴,會這樣講代表這個人連中文都看不懂 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是什麼罪? 就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的第一項第二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3
Re: [討論] 陳宗彥沒有受賄!!!因為他們是法盲啊. 法條只挑自己想看的看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 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0 萬元以 下罰金。(貪污治罪條例第 11 條第 2 項) 這條就是要抓 行賄要求代為關說或施壓的狀況2
[討論]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阿北我在土城等你 貪污治罪條例 第5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1
[課業] 廠商回扣問題如果廠商給公務員回扣以獲取訂單 那應該是用哪一條法規? 然後應該要算是違背職務? 還是不違背職務? 這2條說的不都是一樣的事嗎?? 刑法 第 1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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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被整層公寓的居民硬逼著搬走59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47
[問卦] 婚姻板在吵外派那篇 是謝宜容翻版嗎?66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爆
[問卦] 這次霸凌致死新聞 怎麼突然壓不下來了?29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29
[問卦] 如果謝宜容堅持足不出戶呢?60
[問卦] 找一部把眼睛挖出來給瞎子又挖掉的戲52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19
[問卦] 勞動部是在忙什麼?21
[問卦] 現在社會以暴制暴才是王道吧爆
[問卦] 40%滿意度會動搖嗎?爆
[問卦] 勞改部死者母親採訪影片出來了41
[爆卦] 遺書內容鏡新聞寫出來了28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31
[問卦] 周杰倫如果沒被吳宗憲挖掘,還能大紅嗎?21
[問卦] 所以去勞動部的119人員也要調查吧13
[問卦] 謝宜容這種公主是不是一輩子沒低過頭50
[協尋] 勞動力北分署長 謝宜容12
[問卦] 如果欣梅爾小隊碰上和真小隊 誰會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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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完蛋了 普丁連洲際導彈都射出來 怎麼辦QQ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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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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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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