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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公然侮辱除罪化? 憲法法庭4/26宣判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公然侮辱除罪化? 憲法法庭4/26宣判作者
forgetme
(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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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議把這一條直接移到社會秩序維護法就好。

反正現在的判決也全部99%都是判決罰金或者是賠償解決,講白話一點就是付錢了事

但是司法機構卻要出動法官、檢察官、書記官、法警等高昂的人事成本,最終卻是判決頂多賠個9000元的案件,完全不合比例原則

移到社會秩序維護法就好。你一旦罵人,那個人不爽報警,查證屬實,直接繳交罰金!這樣就好。速審速決。

當然公然侮辱和妨礙名譽誹謗是不同的,只是公然侮辱案件實在太多,太浮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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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holy 04/20 09:27大訴訟時代就是法院整天審理網路謾罵的

darkholy 04/20 09:27案子就飽了

cloudyst 04/20 09:37以後罵人先拿一堆現金XD給你罰我繼續罵

getto 04/20 09:49連一堆網拍,打一星都可以亂告人了

widec 04/20 12:19這樣館長應該每天要有繳不完的罰金

lpbrother 04/20 16:33這樣還是要有一個人去判斷是不是罵人?

lpbrother 04/20 16:33而且警察也是收案收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