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什麼有期徒刑可以合併計算???
我先說 我法盲
今天看到那篇猥褻+性侵自己繼女共500多次判12年的新聞
這個刑期很明顯是合併計算之後的結果
如果一罪一罰這種犯行肯定破百年
我想問的是
為什麼有期徒刑可以合併計算刑期?
有沒有懂法律的可以說明一下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6.59.47.100 (韓國)
※ PTT 網址
→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
殺一個60分殺2個 不會變成120分吧
→
難道3個70%飛彈210%命中率
不是這樣類比的吧.....
→
法律就道德底線
推
※ 編輯: NTU87 (140.174.179.35 韓國), 09/04/2025 17:52:22
邊際效應
→
台灣就專門保護犯人人權
→
台灣合併計算是打折,國外合併計算是累加
推
文組數學不要要求太多
19
[問卦] 合併執行是在鼓勵犯罪吧!合併執行依據條款 第 51 條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 不得逾三十年。6
Re: [新聞] 拍80少女裸照!台大醫學院準研究生宣辣個...我是理組法盲 看不懂為什麼被判104年2個月可以只執行6年就好 甚至還可以易科罰金變成只關不到兩年 看起來跟只犯一起案件差不多欸 這就是所謂的一罪一罰嗎?3
[問卦] 認真問 為何刑期可以合併?如題 我法盲啦 剛剛看到那個性侵幼兒那個加害者 好像全部的罪刑加起來超過一千年 但法官似乎把它全部合併成有期徒刑 28 年4
[請益] 刑法79-1第 79-1 條 二以上徒刑併執行者,第七十七條所定最低應執行之期間,合併計算之。 前項情形,併執行無期徒刑者,適用無期徒刑假釋之規定;二以上有期徒刑合併刑期逾四 十年 第 51 條3
Re: [問卦] 坐牢坐一半假釋出獄 另外一半呢 (?)(恕刪) : 我就覺得奇怪 坐牢坐一半 那剩下的怎麼辦 假釋放出來就沒有了 ??? 記在帳上 假釋期間如果再度犯法,『假釋賺到,少關的剩餘刑期』,再繼續關 : 不會有人覺得坐牢坐半就可以申請假釋 這件事情蠢到不行3
Re: [新聞] 死刑判不了!吳宗憲推無期徒刑分級制修就學美國某些州刑期無上限不就好了嗎 像某些鬼父性侵自己女兒幾百次那種 一罪一罰 台灣還什麼合併執行30年 就不要合併啊1
[問卦] 合併執行到底是三小?先來看看內容, 合併執行依據條款: 第 51 條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2
[問卦] 沒殺人,迷姦性侵判最久應該李宗瑞了吧10幾年前的李宗瑞事件,相信大家多少都有看過,一罪一罰之下,幾十個受害女子,最終判 了29.5年,合併最高有期徒刑也才30年,台灣除了殺人 撕票 販毒 ..等重罪,應該是最高 了,畢竟受害人數太多惹。 --1
Re: [新聞] 宣告104年刑期定讞!台大醫學院準研究生台灣司法笑話又來了 定讞的刑期超過100年,但台灣刑法有期徒刑上限為30年 所以,在沒有廢除有期徒刑上限為30年情況下,一罪一罰真是台灣司法的笑話 只是騙台灣人順便讓記者有聳動的新聞標題可以當新聞 --1
Re: [問卦] 台灣什麼時候變成犯罪的溫床?: 先講『數罪併罰』 刑法第 51 條 數罪併罰,......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