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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騎士辯「後方可視」拒簽 警:翹牌最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騎士辯「後方可視」拒簽 警:翹牌最高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時間推噓23 推:24 噓:1 →:28

處罰依據好像是這條:

https://lurl.cc/O2x63S

第 12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一、未領用牌照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
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
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
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
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
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
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

--

但所謂「已領有號牌但不依指定位置懸掛」,所謂「指定位置」要怎麼認定?

似乎也不算很明確


※ 引述《inse (好想退休)》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TVBS新聞台
: 2.記者署名:
: 記者 顧守昌 / 攝影 武紹隆 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騎士辯「後方可視」拒簽 警:翹牌最高罰1萬800元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鳥松區,一輛機車的車牌翹高高,被員警攔下,認為未依規定懸掛車牌,雙方爭執近8
: 分鐘,員警最後要開單時,騎士還嗆「拒簽罰單」,不過這張紅單已經算合法送達,將對騎
: 士開罰1萬800元。
: 機車騎士vs.員警:「你在我們舉發的時候,車牌要清楚,清楚啊,所以車牌它的標準,不
: 是說後方可視嗎。」
: 騎士被攔下,原來警方認為,機車車牌有「翹牌」情形。
: 機車騎士vs.員警:「從後方要明顯可以辨別,沒有可以明顯辨別嗎,如果我去驗車驗過怎
: 麼辦,你說的很好,你說的很好,你要去驗車驗驗看,我這邊警方認定你從後方沒辦法明顯
: 辨識。」
: 員警認為違規,製單舉發,結果騎士嗆「要拒簽罰單」,還把過程po網說是「拒簽教學」,
: 這裡是高雄一處科大附近,攔查員警提供密錄器,溝通過程都好聲好氣。
: 機車騎士vs.員警:「好,跟你解釋完了,來你要簽嗎,我不要簽啊,好,OK。」
: 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副所長林丕弘:「該車車牌角度,明顯與規定正面懸掛不符,可處所有
: 人新台幣1萬800元以下罰鍰,舉發人員在紅單上註記,拒收或拒簽,紅單仍屬合法送達。: 警方還帶著21歲騎士從後方看,警車的車牌角度很正常,遠遠看很清楚,右邊機車很明顯車
: 牌有往上翹,角度可能會被壓縮,警方強調,即使當場拒簽,紅單也成立了,有疑慮就要到
: 監理站再申訴。
: 不過在台南永康區,這名女騎士就違規的太明顯了,根本沒再看紅燈。
: 對向也有汽車要過,女騎士大搖大擺闖紅燈,連三個路口都闖,三線道的大路口都沒再怕,加上
: 她沒戴安全帽,又跨越雙黃線超車,由於都是不同路口、不同違規樣態,短短4分鐘路程,警方
: 就開了5張罰單,女騎士得繳6800元罰鍰。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186539
: 6.備註:
: https://youtu.be/9rwzIuEK62c
: 原始影片在這了,那個角度,算有沒有翹牌?
: 算翹了還是沒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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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51.4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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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t2720 07/23 11:48警察認定

flavorBZ 07/23 11:48重機仔崩潰

t72312 07/23 11:48不是這條

huiyin220923 07/23 11:48沒關係 讓翹牌仔回去驗車也爽

t72312 07/23 11:49不依位置是指下移上移之類的

sm981512 07/23 11:4913條拉

13條最高只罰到4800元,但新聞裡寫警察說最高1萬8百 那就只有12條才有可能

flavorBZ 07/23 11:49看了影片,明顯翹牌

t72312 07/23 11:49應該是從後方應可清楚辨識這條

goodyW 07/23 11:50送監所判定比較快,這不是警方能判別的

goodyW 07/23 11:50記得是要在一定距離內可明顯辨識車牌

※ 編輯: capsspac (1.165.151.40 臺灣), 07/23/2023 11:52:17

sword78 07/23 11:51高雄市警察最近在針對機車大執法

goodyW 07/23 11:52有些騎士改懸吊,導致車牌角度也跑掉

t72312 07/23 11:52依現行法規的話原廠無改也可以雕 自己申訴

sword78 07/23 11:52先開先贏,有問題自行申訴(雙手攤)

nakaru 07/23 11:52安全規則11條啦…

※ 編輯: capsspac (1.165.151.40 臺灣), 07/23/2023 11:52:55

nakaru 07/23 11:54這樣要可以,那全道路汽機車都這樣掛好不

nakaru 07/23 11:54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沒有罰則吧 開罰還是要用道交處罰條例12條的條文來判斷 但所謂「指定位置」, 是一定要出廠時掛好的那個位置?或是只要不妨礙辨識的位置就行?

※ 編輯: capsspac (1.165.151.40 臺灣), 07/23/2023 11:58:59

t72312 07/23 11:56終究還是法規認定的問題 不是你說了算

nakaru 07/23 11:58其實這個認定已經很寬鬆了,微翹都不會舉

nakaru 07/23 11:58發,不然就上法院訴訟啊

wuklean 07/23 11:59馬賽克打成這樣 我看不清楚

你點原文的YT連結進去,有高清無碼版的

※ 編輯: capsspac (1.165.151.40 臺灣), 07/23/2023 12:00:54

nakaru 07/23 12:00處罰條例12條怎麼掛適法,要看安全規則11

nakaru 07/23 12:00

willieliu 07/23 12:00這題簡單 反正怎樣都不會是猴子對

wuklean 07/23 12:01如果是用這條來處罰 但是他有改車嗎???

sword78 07/23 12:02有改,但牌架屬於可變動項目

piggy37 07/23 12:06蹦蹦蹦

t72312 07/23 12:06指定位置就廠商驗車那個位置不可以動

luismars 07/23 12:11很好還知道看法條,你的問題會有"函釋"

copkiller 07/23 12:12指定位置就是新車出廠的時候車牌安裝

copkiller 07/23 12:12的原始位置

sword78 07/23 12:12牌照上移或下移驗車是可以過的....

luismars 07/23 12:12具體說明,藏在主管機關網站不是很好找

kauosong 07/23 12:17照原廠出廠照片拍照架位置為準

IOSin5566 07/23 12:45有錢翹牌沒錢繳罰款? 那你還是別騎車

IOSin5566 07/23 12:45吧 窮鬼

sheep79119 07/23 12:59送監理所判定,驗車有照片一比就知道

killmax2 07/23 13:02終究是法條定義不明確的問題,但你跟這

killmax2 07/23 13:02些人講也聽不懂

sword78 07/23 13:06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條之3有規範怎麼掛

sword78 07/23 13:07基本上絕對不是非得照原廠的方式掛

fit8590 07/23 13:47當現在人吃素就警察就在硬掰,只要牌照

fit8590 07/23 13:47在可視範圍固定又是焊死的根本就是去監

fit8590 07/23 13:47理站浪費時間而已

ultra5566 07/23 14:37希望警察遇到改打鳥燈的四輪仔也能比

ultra5566 07/23 14:37照處理

Songla08 07/23 16:02http://i.imgur.com/yuGi18w.jpg

圖 騎士辯「後方可視」拒簽 警:翹牌最高

Songla08 07/23 16:03最好的解決方式是學日本規範可以調整的

Songla08 07/23 16:03角度

l3161316 07/23 17:23很多重機幾乎是平的耶

godchildtw 07/24 01:17指定位置就是原廠位置和角度,角度不

godchildtw 07/24 01:17同就是違規,拿一台原廠車對比一下量

godchildtw 07/24 01:17一下就知道有沒有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