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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關牌照遮蔽之罰緩

看板biker標題[問題] 有關牌照遮蔽之罰緩作者
yswllt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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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好

想請問各位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汽機車牌照遮蔽的條款與罰緩

第 13 條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
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
不能辨認其牌號。

第 14 條
汽車行駛應隨車攜帶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或預備引擎使用證。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
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
二、號牌污穢,不洗刷清楚或為『他物遮蔽』,非行車途中因遇雨、雪道路泥
濘所致。

兩項法則的罰緩相差將近8倍,想請問大家這兩條的差異在於哪裡???

我個人解讀是,第13條在於人為變造車牌(包括改號碼、裝公仔、翹牌器)

第14條則是行車時非故意行為而遭其他物品遮蔽住車牌

有請各位專家解惑,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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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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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FFFFFF02/18 16:5613條是明顯變造或遮蔽然後經員警當場開罰吧

a091302/18 17:0214條是靜止狀態 13條是行駛中 這樣就很分辨了

a091302/18 17:02我送過遮牌紅線違規停車 開14條 300元

a091302/18 17:02不過我是 路過拍到前牌無遮 所以 最多開臨停而已

jaannddyy02/18 20:02這個要件很明確啊

jaannddyy02/18 20:03跟靜止跟行徑無關

jaannddyy02/18 20:0613條是你主動去損毀變造,而且你的行為已經造成不能夠

jaannddyy02/18 20:06辨識你的車牌了

jaannddyy02/18 20:0614條是被動不清理車牌或污穢,不移除遮蔽物就可以罰,

jaannddyy02/18 20:06不需要達到不能辨識車牌的程度

jaannddyy02/18 20:08公仔,車牌夾類的應該都不能以13條罰,因為車號依然可

jaannddyy02/18 20:08以辨識就不符合要件

kblbj02/18 20:30昨天還看到用抹布掛在後車牌的lexus,現在遮車牌的花招越

kblbj02/18 20:30來越多,警察都不主動攔查。

kerycheng02/18 21:21說到用毛巾遮擋車牌這件事我也做過

kerycheng02/18 21:21但我是因為那陣子很常下雨,停車之後會拿毛巾擦車子,

kerycheng02/18 21:21擦完之後掛在車尾扶手

kerycheng02/18 21:21某次騎車去學校等停車下來之後才發現忘記把毛巾收起來

kerycheng02/18 21:21(有夠丟臉

Apologize92402/19 01:03沒有比車牌架更適合曬抹布的地方了

s138599902/19 01:21討論這個沒有用,送了幾百件,沒有一件開單(13、14)

s138599902/19 01:21的,路上遮擋車牌的一堆,就知道根本沒在抓

YukiPhoenix02/19 02:21你看一下這兩條前四個字是什麼

nash55663302/19 03:10牌照框跟公仔的我送公總都會開驗車,倒是沒有檢舉過

nash55663302/19 03:10交通的

yswllt02/19 08:52感謝各位回覆 謝謝大家!

wulalas02/19 09:41在北宜入口賣水賣泥巴正夯(?

il1beta02/19 18:15有成功過13條 但很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