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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告發自己「強吻鍾沛君」 朱學恒: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快訊/告發自己「強吻鍾沛君」 朱學恒:作者
chuckyer
(快樂小律師)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2

※ 引述《stevenchiang (RF)》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記者標題會不會下太快

朱告發的內容是說媒體披露鍾議員披露之事

他是要地檢調查 還原事實

至於那個告發狀並沒有寫到他承認了什麼

更何況如果他如影片講的堅持當時失憶

那他主張要嘛就是行為時欠缺故意

或是已經無行為能力了

這些在刑法都是可以抗辯

所以後續會怎樣還要再看看

另外所謂切結書內容

如果如議員所說被省略

那也沒辦法還原事實

剩下的關鍵就是監視器~~

一旦走司法議員就可能要開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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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15.21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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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lman 06/12 19:00他算史上第一位自己告發自己的人嗎?

ZhanPeng 06/12 19:01這算是加害被害人嗎?

oceanway0620 06/12 19:04真的很北爛,實際上就是自白,告發

oceanway0620 06/12 19:04三小

aprendes 06/12 20:07沒有承認犯罪事實也不叫自白,頂多就是

aprendes 06/12 20:07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