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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告發自己「強吻鍾沛君」 朱學恒: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快訊/告發自己「強吻鍾沛君」 朱學恒: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時間推噓 推:2 噓:2 →:9

※ 引述《smithjr (星爆庶民)》之銘言:
: 條文內容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 怕什麼最糟情況就去蹲兩年而已
: 運氣好賠點錢 連關都不用
: 等到法律判決完關完
: 就說自己贖罪完了
: 到時又是一條好漢
: 繼續站在道德至高點嗆人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M2012K11AG.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50074&flno=25

你沒貼這條最重要的第二項: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配合以下兩條來看: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第237條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

先別管個案情況如何,我就講個通案的原則:

簡單來說,性騷擾犯罪如果沒有自「被害人知道加害人是誰」起6個月內提告

那無論如何,檢察官就只能不起訴囉。

--

※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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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lppa 06/12 14:47那就再騷擾一次

kuM 06/12 14:48那選舉到了可以起訴了吧

Becque 06/12 14:51朱早知告不了 只是想法演下去幫自己

smithjr 06/12 14:51那就直接不起訴了 XD算的也太剛好了吧

johnnjjj17 06/12 14:53你要先確定強吻只是性騷擾而已內

sexygnome 06/12 14:53應該是當事人不適格不受理案件

sexygnome 06/12 14:55要先適格才會開始調查,調查後才有起

sexygnome 06/12 14:55訴不起訴的問題

dra7763 06/12 14:55法條確實寫明未經他人同意親吻為性騷擾喔

dra7763 06/12 14:56看起來朱是吃定了鐘的部分超過6個月了

johnnjjj17 06/12 14:59實務要區分有沒有符合低強制手段

johnnjjj17 06/12 15:00才能決定是性騷擾或猥褻好嗎

chukenren 06/12 15:32連續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