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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港澳人士來台不得上街遊行、受訪? 移民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港澳人士來台不得上街遊行、受訪? 移民作者
pinkowa
(pinkowa)
時間推噓 推:2 噓:2 →:4

※ 引述《maxxxxxx (馬克思)》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港澳人士來台不得上街遊行、受訪? 移民署澄清:官網誤植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174874
: 6.備註:
: 誤植??

我記得好像有類似規定。

因為國家的政治權力本來就是本國人才享有。

外國人替本國人做政治活動跟選舉活動,

那不就是干預內政嗎?

我先從美國講起,

美國其實有規定對干預內政的外國人可以驅逐出境,

包括你上政論節目發表政治評論。

你可以說說你自己的感想,

但要是批判美國政府不該如何或應該如何等等...

就看美國當局對你的感想,不爽隨時都可以驅逐出境。


就我國而言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10346

立委說明,按照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9條規定,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的活動或工作。但合法居留者,其請願及合法集會遊行,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停留者在請願及集會遊行方面有所限制,因此提案賦予停留的外國人此部分的權利。此外立委指出,我國有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而依照兩公約施行法第2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的規範,具有國內法律效力,因此限制外國人參加集會遊行會形成是否違反兩公約的疑慮。

內政部長表示,原則上尊重兩公約精神,針對外國人集會遊行方面可做適度的修正規範,至於要從那方面的規範予以著手修改,可以再研議討論,但需保留點空間,像是政治性活動或某段敏感時間除外,其他活動原則上同意可以參加,而敏感時間主要是指選舉期間,同時將會和學者專家研議如何界定政治活動範圍,並將此部分明確界定。參照集會遊行法第8條第1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就算有權力應該也有縮限範圍。

例如:選舉,你他媽就沒有投票權,憑什麼參與選舉造勢活動?

如果這一開放,那以後是不是越勞偏好哪個立法委員也可以參加選舉造勢?




但例如外勞以遊行爭取勞權與待遇,

在有本國人的帶領下應該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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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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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ny2010 01/05 14:55不錯,打臉雞巴智障香港仔

nixon 01/05 15:00憑什麼有本國人就行,不爽勞動權力可以滾

nixon 01/05 15:00出台灣啊肏

forever1985 01/05 15:31外國人本來就沒資格跟本國人享有同

forever1985 01/05 15:31樣的公民權利,這不是世界一樣嗎

k44754 01/05 15:39你知道有左蠢組之協會想讓外勞有投票權嗎

ahsoo 01/06 12:14如果是這樣 綠政府何必說什麼誤植呢?

ahsoo 01/06 12:15直接說外國人沒有這個權利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