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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現在加上 "據傳" 兩個字就不算造謠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現在加上 "據傳" 兩個字就不算造謠嗎作者
TaLeiBan5566
(無為而治)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13

版主把她和所有備份的文章刪了,我再幫忙備份

帳號 = playboy007gy

https://i.imgur.com/rDEVBhV.jpeg

圖 現在加上 "據傳" 兩個字就不算造謠嗎

如果檢調要抓造謠的人,請抓他


再加上幾個傻鳥搭配在政黑一起起鬨,造謠一條龍,不知道工讀生領多少?

台灣遲早會被這群造謠生事的傢伙搞垮

https://imgur.com/a/DxZLD5i

https://imgur.com/a/TU12Hew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joeboy (揪立)》之銘言:
: : 阿是這樣啦
: : 現在是只要加上據傳兩個字就可以不算我造謠嗎
: : 誰說的? 網友說的 我只是拿來傳而已
: : 所以我可以跟那個女記者說「據傳你媽外面偷客兄」
: : 反正不是我說的
: : 我只是轉傳的
: : 這樣算造謠嗎?
: 就算不是造謠,也不等同完全不違法
: 如果像文中說法,稱他人母親在外面偷情,但實際上卻未曾發生,這情況下有可能會被告: 「妨害名譽」(且刑事、民事均得追訴)。
: 而且,按刑罰輕重程度來看
: 「造謠」屬《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罪,得由警察機關移送法院(但造成恐慌的話,則是不: 同罪狀了);
: 而「妨害名譽」則為《刑法》之罪,須由檢察官提起公訴
: 廣義而言,除非導致對造在公益上受到不法侵害,否則只能以較輕的指控論斷(而且不會: 留下任何案底)。
: 至於單純「據傳」、「據說」等類文字的用法,這邊不另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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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46.16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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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yu4092 09/01 14:31「我覺得」

efaye 09/01 14:32據傳而已,你是神嗎?怎麼這麼肯定北檢不

asd900701 09/01 14:32據傳英魂屁眼被弄爆漿

efaye 09/01 14:32會刑求?

s0914714 09/01 14:34疲勞轟炸而已啦 隱形刑求

s0914714 09/01 14:34有權想怎麼玩都可以

TaLeiBan5566 09/01 14:36造謠源頭是傻鳥:playboy007gy

kusoyoda 09/01 14:37你怎麼知道沒刑求 不是很愛有罪推定嗎

TaLeiBan5566 09/01 14:37如果違反社會公共秩序法,請找她

TaLeiBan5566 09/01 14:38https://tinyurl.com/4nkcvkbt

AKS8158 09/01 14:40笑死 很怕齁 小草

asd900701 09/01 14:40鄉民集體自衛啊 會不會想太多了

su4vu6 09/01 14:40他說我覺得 現在是不能覺得喔==

TaLeiBan5566 09/01 14:42可以啊,如果被約談自己跟檢調講

asd900701 09/01 14:44檢調吹喇叭

dayend 09/01 14:46你願意這樣信的話 最好多存點錢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