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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長照弒親悲歌 法務部擬修法免關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長照弒親悲歌 法務部擬修法免關作者
u5b890402
(u5b8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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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法盲啦

不過我覺得這三個方向真的都白癡到有剩

放鬆緩刑條件明顯是黑道政府在藉長照議題順便放鬆犯罪條件

根本企圖打造犯罪天堂,讓台灣發展犯罪經濟墨西哥化

放鬆緩起訴條件亦然

這兩個明顯不懷好意的就不提了


長照殺人罪還起碼可以說是針對長照悲歌想要提出解方

但是這個解方也是有夠白癡

真的就是鼓勵人民殺人

不開放安樂死,卻對照顧者說:你們要自立自強

很多人扯說被照顧者不一定想安樂死

很簡單,我們畫個文氏圖

一個集合是被照顧者想死的情況,我們稱之為A集合;被照顧者不想死的情況我們稱之為A'集合;照顧者尚未且無法表達安樂死與否的意願,我們稱之為A''集合。這三個集合分割了宇集合U

一個集合是照顧者想要被照顧者死亡的狀況,我們稱之為B集合。照顧者不想要被照顧者死亡的情況我們稱為B'集合。這兩個集合分割了宇集合U。

考慮六種情況:

A且B: 安樂死法案讓照顧者能解脫,讓被照顧者能有尊嚴的死亡,最沒問題;而長照殺人法罪讓照顧者背負親手殺人的心理負擔,還有犯罪前科,被照顧者背負殺人沒殺好時生命更痛苦的風險。安樂死勝

A'且B:安樂死法案不會讓被照顧者違背意願死亡,但無法解決照顧者負擔。長照殺人罪會讓被照顧者在違背自己意願下被殺,照顧者能獲得解脫,但還是會背負殺人前科與心理負擔。兩法案各有優劣。要我說的話,長照殺人罪使得被照顧者的基本人權之一生存權受到侵害,應該是非常嚴重的。不過反對者大概會說照顧者被逼著長照,拖垮自己生活,同樣是生存權受到侵害。我法盲所以得不出結論,所以暫且算兩法案各有優劣。

A''且B:同A'且B。

A且B':安樂死法案能夠讓被照顧者有尊嚴的死亡。雖然違背了照顧者的意願但被照顧者的生命應由被照顧者決定。長照殺人罪不適用此情況。安樂死勝

A'且B':兩法案皆不適用

A''且B':兩法案皆不適用

結論:有些情況是安樂死勝,有些則是兩法案各有勝負(主要看你站在照顧者還是被照顧者的角度思考)。

從各方面來看,安樂死應該更沒有爭議,更優先推動才對。當然,兩法案理論上可以並存。也許是因為安樂死法案受到的阻力太多,才想先推長照殺人罪這種類安樂死的方案。但長照殺人罪爭議肯定是會更多的。就算不說道德方面的明顯問題,長照殺人跟安樂死擋到的財路是同樣幾條,所以反對安樂死的勢力還是會反對長照殺人。

所以追根究底,長照殺人罪大概是政府懶得推安樂死還有一堆配套措施,就先跟照顧者說:你們啊,(想解脫)要自立自強啊!

手機排版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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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ishTrade 02/08 21:06政府不想管阿 你自己解決就好

greensaru 02/08 21:07想放棄?沒問題,政府挺你

aigame 02/08 21:12就謀殺條款

arickal 02/08 21:12開放自行安樂死 還不感激??

leterg 02/08 21:23

leterg 02/08 21:32想到王曉明

hosen 02/08 22:45你才搞笑,安樂死前面都解釋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