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好屌聯合調漲鮮乳無罪?
依據理律法律事務所的文章
https://m.chinaleaven.com/TW/Newsletters/4692.htm
公平會處罰業者聯合調漲鮮乳價格
11/01/2011
謝宜芬
現行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其行為之管理,主要係依據公平交易法及其授權訂定之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惟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管制目的在保障消費者及傳銷商之權益,而與公平交易法規範限制競爭與不公平競爭行為之性質並不相同,且多層次傳銷事業經常動輒吸金上千萬,造成嚴重之社會問題,因此在違法行為之裁罰條件與標準方面亦不應與不公平競爭行為等同視之。
針對國內鮮乳價格近期調漲乙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動立案並依職權進行相關調查,於2011年10月19日之委員會議通過,認定國內三大乳品業者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味全公司)、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統一公司)與光泉牧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光泉公司)於2011年10月期間聯合調漲鮮乳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本文聯合行為之禁制規定,並各處味全公司新臺幣1,200萬元罰鍰、統一公司新臺幣
1,000萬元罰鍰及光泉公司新臺幣800萬元罰鍰。
以下省略
平會進一步表示,該會對於認定聯合行為之禁制規定,除以契約、協議等直接證據外,尚包括以間接證據為合乎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之推論判斷,作為認定違法事實之基礎。於本案中,三家業者在無合理計算基礎下之聯合漲價行為可被視為業者間有聯合調漲價格之間接證據。
公平會於2007年亦曾因前述三家業者同時調漲鮮乳銷售價,係屬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
而 依 據 公 平交 易 法 第2 4 條 處罰 三家 業 者,
惟 該處分 嗣 後 經 行政 院 訴 願 審 議 委 員 會 撤 銷
。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是否會支持本次公平會對於三家業者之處分決定值得觀察。
好 屌 難 怪 沒 在 怕 ?
處 罰 都 可 以 撤 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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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國家真的搶人民健康糧食無所不用其
嘻先說開罰然後叫記者來拍政府有做事
然後偷偷撤銷
太長了 講重點
吃那麼健康幹嘛?早死救長照
牛奶最大的通路商就全聯阿 看看人家顏色
人家背後有党 党說不必去查
大街罵人小巷道歉
沒空 大罷免大成功
財團治國
菜蟲都會抓為啥這個不抓???早該抓了
少喝牛奶吧
鬼島的主人就是企業老闆 別懷疑
政府本來就是選來為老闆服務
很多東西不是不能賺 是不給你賺
垃圾台灣啊 意外嗎
民進党在野你們人民才有權益
拒買鮮乳你我有責
2011?一丟谷歌 該案後續還是有罰吧?
人家是企業主
隨便他漲啊,反正我已經都喝澳大利亞鮮乳
了
党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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