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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清潔員送電鍋遭判刑 女律師直戳幽靈抗辯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清潔員送電鍋遭判刑 女律師直戳幽靈抗辯作者
ytkuang
(歪踢光)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37

大家常說就算1塊錢也是貪污
怎麼這個32元就變成不是貪污了

律師也確實說到重點了
幽靈抗辯
法官也是大放水
減刑再減刑
為的就是風向與輿論

你說送給拾荒婦
你也說找到了拾荒婦取回
結果要作證卻說找不到

我甚至懷疑
現在的連電鍋也不是當初的電鍋
可能是去回收廠拿一個來充當的

※ 引述 《dahlia7357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清潔員送電鍋遭判刑 女律師直戳幽靈抗辯
: 時間: Fri Dec 5 09:38:57 2025
:  
: 1.媒體來源:
: 壹蘋新聞網
:  
: 2.記者署名:
: 2025/12/05 09:28 記者 黃詩淳 綜合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清潔員送電鍋遭判刑 女律師直戳「幽靈抗辯」:拾荒婦到底存不存在?
:  
:  
: 4.完整新聞內文:
: 【黃詩淳/綜合報導】近期因為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將價值32元的回收舊電鍋送給拾荒婦,: 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熱議,對此,巴毛律師直言本來一開始聽到也覺得誇張: ,但判決出爐後,整個案情明朗起來,讓她也覺得「給予緩刑已經很寬容了」。
:  
: 一名清潔隊員黃男因將回收車上的舊電鍋轉送給拾荒婦,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 院2日宣判,考量他沒有不法所得、動機出於助人,且涉案金額極低並已自首,判處他3月: 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  
: 對此,巴毛律師發文表示,本來一開始看到新聞覺得有點誇張,但判決出爐、沒有偵查不: 公開問題後,案情明朗起來,黃男稱自己把電鍋送給婦人,後來還自費買新電鍋去換舊的: 回來,法官詢問能否找到婦人來作證,他表示找不到,不知道住哪裡,巴毛律師質疑「那: 當初怎麼送電鍋過去,還能買新電鍋換回來?」
:  
: 法官接著問是否留有購買新電鍋的發票,黃男也稱沒有,巴毛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是很: 標準的幽靈抗辯,就是這個拾荒婦人跟鬼一樣,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因此認為,法: 官還採信他這套說法給予緩刑,已經很寬容了。
:  
: 且法院用他有自白、有繳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低於五萬元, 東減西減好不容易可以只: 判3個月、緩刑2年,「還要被罵恐龍,法官有夠可憐」,巴毛律師呼籲外界不要再說幫他: 出律師費、幫他上訴了,因為判決已經很佛心了,「要是檢察官也上訴,高院法官要不要: 採信他這套幽靈抗辯還不知道」。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reurl.cc/ORMeDv
:  
: 6.備註:
:  
: 1.找不到婦人,還撒謊買新的去換舊的電鍋
:  
: 2.這個人應該是慣犯,才會被人看不下去檢舉
:  
: 3.利用輿論說自己在做善事,事實就是偷了電鍋回去用
:  
: 4.法官看在風向的面子上,給他緩刑
:  
: 5.你相信他只偷過一次電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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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94.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E.C-NxicQJWBdE

※ 編輯: ytkuang (27.52.194.107 臺灣), 12/05/2025 12:37:30

a64tototo 12/05 12:39我比較好奇32元的電鍋還能使用?我願意

Brown1010 12/05 12:39他字案簽結不會?不是常這樣幹嗎

magamanzero 12/05 12:39因為那不合貪汙要件 有人分析過了

magamanzero 12/05 12:40法官和檢察官認定有點怪怪的

VOLK11 12/05 12:52那是回收物,除非證明他拿去賣又對價關係

VOLK11 12/05 12:52他拿去贈與,不應該判刑

VOLK11 12/05 12:53就算他記不清楚贈與人的基本狀況,也不是

VOLK11 12/05 12:53構成罪的理由

VOLK11 12/05 12:54如果要判刑,頂多就罰錢,罰等值金額就好

VOLK11 12/05 12:54為什麼要判得那麼重阿

VOLK11 12/05 12:56..一個街友把一個桶子送給另一個街友

VOLK11 12/05 12:56被檢舉,他自己如果神智不清,

VOLK11 12/05 12:56也記不住另一個街友的基本狀況

VOLK11 12/05 12:56那就是有事嗎?

VOLK11 12/05 12:56台灣司法就是在懲罰底層的人阿

VOLK11 12/05 12:56真的罪大惡極的人都輕輕放下

su4vu6 12/05 12:57侵占遺失物不需要對價關係阿

VOLK11 12/05 12:58有對價關係,更正

VOLK11 12/05 12:59樓上的,那不是遺失物,那是人家不要垃圾

remainder 12/05 12:59大家在意的是32元貪污努力查 其他明明

remainder 12/05 12:59問題很多都無聲無息

su4vu6 12/05 12:59情人節丟在垃圾桶的禮物撿了也是有風險ㄉ

VOLK11 12/05 13:00我丟資源回收的時候,管相關單位怎麼處理

VOLK11 12/05 13:00

su4vu6 12/05 13:00並沒有啥 丟垃圾瞬間就是無主ㄉ狀態

VOLK11 12/05 13:00就不要了阿,最好幫我拿去捐給人阿

VOLK11 12/05 13:01我想捐資源回收物,也不知道捐給誰阿

su4vu6 12/05 13:01大部分狀態都是 原主人不在乎ㄌ所以不管

VOLK11 12/05 13:01有時候在路上看到很好的家具,貼請清潔隊

VOLK11 12/05 13:01來拿要回收

VOLK11 12/05 13:01..都覺得很可惜,那都還可以用

su4vu6 12/05 13:02但他ㄉ所有權還是能存在一段時間ㄉ

VOLK11 12/05 13:02如果政府單位辦個義賣或義送活動很好阿,

VOLK11 12/05 13:02幫助弱勢

VOLK11 12/05 13:03義賣的錢拿去幫助孤兒教育,

VOLK11 12/05 13:03從小環境不好,還是教育能改變人生

VOLK11 12/05 13:05也是有新聞阿,有撿資源回收的婦人不小心

VOLK11 12/05 13:05撿到別人還要的東東,吃官司的阿

VOLK11 12/05 13:06反正台灣司法不要只想整底層的人,微罪不

VOLK11 12/05 13:06

loking 12/05 13:30沒收據很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