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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證據這麼薄弱為何敢判殺人罪?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證據這麼薄弱為何敢判殺人罪?作者
N0403041
(實踐大學社工系大一新生)
時間推噓 3 推:5 噓:2 →:19

法官的腦子有什麼問題?

2002年12月7日凌晨,陳女在后豐大橋墜橋身亡,檢方一度認定是自殺,將王、洪不起訴,但家屬聲請再議,事後檢方找到目擊證人王清雲,王清雲指證他看見王自後面抱住陳女,另洪抬起陳女雙腳作勢往橋下丟,還聽到王說「如果要分手,就要讓妳死」,案情急轉直下,變成為殺人案,王、洪2人被判刑確定並入獄服刑。
=

剛看到這新聞
只憑目擊證人證詞也可以判殺人罪

證人站橋下
而且一開始目擊證人說沒聽到橋上說什麼
後來證人改證詞變成聽很清楚
這樣就判殺人罪?
證據太薄弱了吧?

當時橋下許多人在烤肉玩水
大家都沒聽到橋上說什麼
證人一開始也說聽不清楚
後來才改證詞說有聽清楚
這樣也可以判殺人罪?

王跟死者是男女朋友還有動機
但洪根本不認識死者
只是當天跟王在夜市吃小吃
王臨時接到死者電話
所以跟洪一起開車去找死者
一個無冤無仇不認識的人
為何臨時起意要變成殺人共犯?

這證據為免太薄弱了
只憑一個目擊證人證詞就判殺人罪
證詞還是後來改過的
這到底證人有沒有收錢才改證詞?
檢方不去查證人有無被收買
一直刁難被告

司法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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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6.70.131.107 (阿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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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wr 04/01 14:12因為要讓有錢的逍遙法外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14:12

ASEVE 04/01 14:14如果證人不算,反而讓更多壞人逍遙

除了證人還要有物證,證人看錯聽錯的比率這麼高,你看美國多少冤案都是證人看錯!媽媽嘴案,金紙店老闆娘出來亂作證,說啥是呂炳宏跟謝依涵去買冥紙,還呂炳宏差點被羈押,呂炳宏說最恨的人就是金紙店老闆娘,不是最恨謝依涵

ASEVE 04/01 14:14又用VPN想幫人翻供

BBQ2591 04/01 14:14證據就是證據 還分薄的厚的

證據證明力本來就有強弱之分,所以才由法官自由心證,因此為人詬病

ASEVE 04/01 14:15陳女會無緣無故從橋上跳下?

男的要跟她分手她想尋死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16:30

ntu01 04/01 14:16過高屏溪就沒事了

NoNwYo 04/01 14:16你跟他是什麼關係?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17:04

ASEVE 04/01 14:17做這種幫壞人翻供的事情,對得起良心?

事實真相有誰知道?判案看證據有錯嗎?以後就不要一個證人跳出來說你殺人,你就被判有罪,看你冤不冤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18:04

ASEVE 04/01 14:18你也是聽信王、洪的一面之詞

我是看證據,這些證據根本無法通過嚴格證明法則,是法官濫用自由心證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19:29

OrcDaGG 04/01 14:20水很深

Niubert 04/01 14:20靠北,怎麼知道是救人不成還是推人下去

對啊,有可能女的不甘被分手要跳下去,兩個男的要拉她,卻被法官抹黑成推人下橋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20:41

ASEVE 04/01 14:21連真實IP都不敢用的,用跳板來PO這些文

你怎麼知道我清明連假沒去阿聯旅遊?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21:45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22:54

longgnol 04/01 14:25很恐怖,台灣司法真的很可怕,當事人不

longgnol 04/01 14:25是自己都不知道遇到有多無助

還會有一群垃圾法匠跳出來施展法盲拳,都是別人不懂法律的錯,推卸法官濫用自由心證的責任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31:22

btaro 04/01 14:48確實很扯

那個洪載完王去談判,看見二個人吵架就先走,也被當成殺人共犯

gerychen 04/01 14:50沒有直接證據本來就不該做出有罪判決

監察院也認為台中高分院很混,完全沒查證洪是不是先離開,只聽信證人説洪是共犯就判洪殺人罪

onstar 04/01 14:59證人就是直接證據,去找刑訴的書看看吧

直接證據也要看證明力,這個證明力太薄弱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5:03:16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5:04:16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5:05:43

lollygagger 04/01 15:12拜託是女的要分手 你真的知道案情嗎

N0403041 04/01 15:45台女說分手,十次裡面只有一次是真的,

N0403041 04/01 15:45都是要男生挽留而已,男的到最後也會麻

N0403041 04/01 15:46痹!

nightwinded 04/01 16:06笑死,公關公司連這種case也接

N0403041 04/01 16:46https://reurl.cc/Q4NGvO

N0403041 04/01 16:57https://reurl.cc/Y8mp1O 看完只覺得台

N0403041 04/01 16:57女鬧脾氣吵分手要男友安撫,假裝要跳下

N0403041 04/01 16:57去,沒扶好,真的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