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況] 覆手
覆手有好幾個章節的破案
都用了我覺得很奇怪的例子
在那些案例中,任何一個相對客觀的人都應該能夠明白這非邏輯上有關聯
而僅僅是好的情緒渲染
套句作者自己寫的文字 : 對,是理論。實際上並非如此。
比如這段劇情說證人看到A殺B
然後律師找了兩個長得很像的人
讓其中一個從證人面前走過去
再問證人是哪個走過去了 如果證人答錯證詞不可信
但實際上不論證人答對答錯 都不應該影響證詞可不可信
證人這次答錯 不代表他當時看錯
證人這次答對 不代表他當時沒看錯
法官或是陪審團當然還是會有個人主觀意識
所以情緒渲染的確也是一個有用的技巧
但現行法庭真的會發生因為這種事 而大幅影響判決結果的情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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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都說證人的回答不代表當初是否看錯了,這段的
用意在於:拿證人回答錯誤這個點來減弱證人的可信度
,是用來打掉對方的武器。實務上也很少用只用「證人
的證詞」就當做決定性證據,提證人證詞無效也是很常
用的手法,阿扁當初就用過了
我的意思是 證人的回答 不可靠 不應該受小說中提出的這個例子影響 實務上很少用證人的證詞當決定性的證據 所以有沒有打掉 不應該會大幅影響判決結果這樣 不是嗎?
※ 編輯: tony332976 (123.51.152.16 臺灣), 04/16/2020 12:18:49這裡的作法主要是強調證人證詞的不可靠性吧
人的記人能力可能是不同的 如果能強調證人的記人能
力並不強且人易誤導 就足夠影響法官判決了
我以為法官應該要心中本身這有這個認知(人的記人能力可不可靠) 他要嘛信 要嘛不信 但不會受到律師的舉例影響 還是實務上其實會受影響?
※ 編輯: tony332976 (123.51.152.16 臺灣), 04/16/2020 12:38:32會不會受影響只有法官說了算
在刑事判決中,理論上要達到100%確定有罪確信才能
下有罪判決,否則就算有99%的有罪可能,還是得判無
罪。而這100%的有罪可能就是藉由各個證據推斷出來
,所以如果能把一個證言打到不可信的一方,可能就
是有罪無罪的差別了
當證人的證詞從肯定A殺人被打成可能A殺人,參考性
就下降了
要注意書中法庭是半海洋半大陸 ,這樣空間就變很多
,蝦寫就可以自助蝦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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