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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帶折疊刀出門依社維法送辦 因為「這職業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帶折疊刀出門依社維法送辦 因為「這職業作者
guesw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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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ainc (念湘)》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130252
: 聯合報
: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 2024-07-31 11:09
: 帶折疊刀出門依社維法送辦 因為「這職業」法官裁定不罰
: 張姓男子出門隨身攜帶折疊刀被查獲,警方認為他的刀具有殺傷力,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 張移送法院裁處;張表示,他是郵差,工作時割郵包袋會用到,法官認為,不算無故持有: ,裁定不必罰。可抗告。
: 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移送說,張遭查獲攜帶折疊刀1把,他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器械: 的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定。
: 法官認為,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可處3日以: 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社維法有明文規定,但所處罰的人除須有攜帶行為,警方還要: 有積極的資料證明「無故」才可處罰。
: 法院調查,張在警詢時聲稱,他工作時割開郵包袋會用到折疊刀,因擔心被同事拿走,所: 以隨身攜帶,張在筆錄受詢問人職業欄記載為「郵差」,與他所稱帶刀的用途相符,張的: 說法未悖離常情,也沒有暴力前科,違序行為嫌疑不足,諭知不罰。
: https://reurl.cc/jy71W2
: 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 6.備註:

犯意 購買企圖 某甲半年前基於網路影片引發好奇 買了一條閃電五連鞭
半年後被人舉報與人有嫌隙,隨口說了一句 信不信我用閃電五連鞭

鞭死你

https://i.imgur.com/4W2he83.png

圖 帶折疊刀出門依社維法送辦 因為「這職業

https://youtu.be/LgSMKDrHkMQ?t=25

被檢察官起訴殺人預備 好像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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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141.22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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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1141 07/31 19:03星期六考試別遲到

pttllyatt 07/31 19:21時間點有誤

※ 編輯: gueswmi (125.224.141.223 臺灣), 07/31/2024 19:21:42 ※ 編輯: gueswmi (125.224.141.223 臺灣), 07/31/2024 19: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