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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北12歲少女賣身!一砲5000元 竟是為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新北12歲少女賣身!一砲5000元 竟是為了作者
iampig951753
(先把雞雞收起來)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2

※ 引述 《ha3810996 (微八嘎囧)》 之銘言:
:  
: 新北12歲少女賣身!一砲5000元 竟是為了玩這個
:  
: 壹蘋新聞網
:  
: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19歲高姓男子2021年10月透過臉書認識年僅12歲少女,他得知: 少女愛玩網路遊戲「傳說對決」,投其所好,以儲值5000元點數為餌,趁少女家中沒大人: ,跑去她家援交嘿咻一次,但事後高男討價還價,扣掉自己的「交通費」500元,只儲值4: 500元給少女。少女母親發現後怒告高男,新北地院依與未滿16歲者有對價性交罪,判刑1: 年8月,緩刑5年。
:  
: 審理時,高男坦承犯行並表示願以30至50萬元金額與少女及母親和解,但女方認為這金額: 太低,談判破局,不過,法官認為高男才19歲剛進社會工作,願意盡其所能賠償30到50萬: 元,算是頗具悔意。
:  
: 因這理由減刑輕判
:  
: 至於量刑,高男觸犯的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未滿16歲者有對價性交罪,應: 依《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的刑度論處,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的,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所以存在即合理

不爽滾出去

沒必要討論美國加拿大等等先進國家會怎麼判決


同理,美加可以吸大麻

台灣不行

不爽台灣法律?

你游過去啊

移民過去啊

扯美加幹嘛?

這裡是台灣

是在靠北殺小

懂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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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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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93935 01/09 12:54如果刑責太重乾脆棄屍殺人就好了法律就不

F93935 01/09 12:54是這麼民粹

kevin6693 01/09 14:09不爽就叫人家滾 這很共產 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