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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李坤城兒爆林靖恩1原因海葬日神隱 通知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李坤城兒爆林靖恩1原因海葬日神隱 通知作者
hawick
(刺蝟哲學)
時間推噓 5 推:11 噓:6 →:39

※ 引述《Cyborg (廢問只能一篇)》之銘言:
: 依大家看法
: 你覺得林靖恩有沒有愛上李坤城呀?
: 16歲小女孩而已
: 她最好真的是愛上很有才華的李
: 如果根本沒愛上李
: 而是覬覦他的財產
: 那我覺得很噁耶
: 16歲而已居然甘願作粉紅收屍隊
: 只能說各取所需的愛情
如果兒子提告兩人假結婚有可能成立嗎?
僅是為了方便處理醫療照護事宜
但是雙方沒有結婚的真意
否則早在十年同居期間就可辦理登記
假如證人小姑出來作證並非以共同生活為目的
因為男方患有不治之症已住進安寧病房
這樣應該有機會被認定是假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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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245.13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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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k525 05/28 14:43這樣所有人都可以告自己爸媽結婚不成立啦

sars7125889 05/28 14:43前提是他兒子說的是真的阿

sars7125889 05/28 14:45現在不結婚的人這麼多 就算他死前突

sars7125889 05/28 14:45然想結婚了 你能說他假嗎

問題李坤成已經死了,只要證人出來說結婚是為了方便醫療照護, 有沒有結婚的真意應該還是證人說了算吧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4:48:19

zp01 05/28 14:46哪一件事不是各取所需?各取所需是很公平的

hosen 05/28 14:48兩個人在一起十年,人盡皆知

在一起十年代表兩人想要結婚?有人就是喜歡交往不結婚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4:49:24

hosen 05/28 14:49還上過無數次電視,媒體

Cyborg 05/28 14:52很難,有沒有愛意很難定義

hosen 05/28 14:53他們不用證明,是你要證明她說謊

hosen 05/28 14:54她FB也有講,十年沒簽,最後要結婚是因為

hosen 05/28 14:54治療需要配偶同意書

hosen 05/28 14:54她在醫院照顧7個月

不是以共同生活為目的都可以算是沒有結婚真意 包含需要簽手術同意書/需要分配房地產/需要處理子女監護事宜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4:58:14

ashkaze 05/28 14:56結婚真意只需要兩人有結婚意願就好,光

ashkaze 05/28 14:56是因為需要醫療處理兩人才結婚這理由很

ashkaze 05/28 14:56足了

照這麼說賴男跟夏男也是有結婚真意,為了處理共同持有房地產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5:00:20

ashkaze 05/28 15:00兒子想告假結婚除非證明他老北是在神智

ashkaze 05/28 15:00不清的情況下被結婚

ashkaze 05/28 15:02賴生處理房地產是單方面說法,醫療照顧

ashkaze 05/28 15:02事宜有急迫性你說哪個可信度高?

ohpa 05/28 15:05法律有定義過究竟結婚的真意是什麼嗎

Sacral 05/28 15:07起碼比那兩小時的還真

ohpa 05/28 15:08我和另外一伴我們都有意願簽名,但沒有什麼

ohpa 05/28 15:08理由就是要結婚,這樣也要被說假結婚嗎

結婚的真意就是為了共同生活建立家庭 如果你們結婚之後不同居也彼此不聯絡就會被認定為假結婚 即使你們當下是兩願結婚的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5:11:20

ohpa 05/28 15:09聽起來你覺得的定義是結婚要共同生活才是真

ohpa 05/28 15:09結婚,所以假日夫妻都是假結婚了

共同生活即使不常見面但是經常聯絡也可以算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8/2023 15:16:13

ashkaze 05/28 15:18林靖恩在登記結婚後有消失不聯絡了嗎?

ashkaze 05/28 15:19不聯絡是指跟老人不是跟他兒子

markbbyy 05/28 15:21傻眼欸,她要找幹嘛找一個沒錢的老人啦

markbbyy 05/28 15:21,如果真的是粉紅收屍隊大可以找更有錢

markbbyy 05/28 15:21的吧

SPAEK 05/28 15:38反正隨便你講 事實法官應該不會鳥他

SPAEK 05/28 15:41十年人盡皆知 他兒子應該拿不出什麼證據

SPAEK 05/28 15:42而且他都自爆自己根本不清楚老爸狀況了

ultraccs 05/28 16:33又不是失智 機率不大

abbbbgirl 05/28 17:11神隱應該蠻能理解的 不想面對離別吧

joyeszhang 05/28 17:36怎麼結婚前不反對相處十年才提告 法官

joyeszhang 05/28 17:36又不是智障

comeon 05/28 19:42當初談戀愛時轟轟烈烈你沒跟上吧 他們甜蜜

comeon 05/28 19:42約會還有很多噁心對話 所以當年大家才會那

comeon 05/28 19:42麼嘲諷 可以去翻他們的臉書都還在 是後面

comeon 05/28 19:42這幾年才沒那麼高調

cheermin 05/29 10:27就算沒簽字,他們嚴格來說也可以算

cheermin 05/29 10:27是事實上夫妻

cheermin 05/29 10:27,還說有繼承權好嗎

black205 05/29 10:32真可憐 要硬拗

aprilsheep 05/30 12:06戶政都說假結婚「不可能」了,因為重

aprilsheep 05/30 12:06病者結婚「戶政會派人親自去醫院」。

aprilsheep 05/30 12:06而且她們在一起10年,李坤城60幾歲算

aprilsheep 05/30 12:06早逝、遠低於台灣平均年齡,誰能預料

aprilsheep 05/30 12:07他無法活到80歲,你竟然用夏男2個小

aprilsheep 05/30 12:07時就墜樓的來舉例

aprilsheep 05/30 12:09女生16歲被玩到27歲,都快30歲了,不

aprilsheep 05/30 12:09給人家名份才是渣男吧

NEWG5 05/31 05:45那你需要自行舉證給法官判,舉證之所在,

NEWG5 05/31 05:45敗訴之所在,你認為他有問題,在法律上由你

NEWG5 05/31 05:46舉證,不是由對方舉證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