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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智堅律師籲余正煌:別躲在律師後面 像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林智堅律師籲余正煌:別躲在律師後面 像作者
ctw01
(此C.T.非彼C.T.)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10

我有看錯嗎?「林智堅的律師」叫余正煌不要躲律師後面,自己站出來...
幹那林智堅幹嘛要請律師??這句話林智堅自己出來講不是更有說服力嗎?

兩人打架,各自請了一個練家子的來助陣,
結果甲方請來的打手跳出來嗆叫乙方自己出來不要找幫手,
那甲方是躲屁喔?放話都要別人來嗆,我還以為有恩怨的是那個請來的打手!?

有沒有抄跑堅綠師為什麼這麼投入的八卦?
※ 引述《Kazmier (代理人)》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蔣永佑、林孟潔
: 3.完整新聞標題:
: 林智堅律師籲余正煌:別躲在律師後面 像男子漢站出來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審理調查官余正煌自訴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碩士論文抄襲案,林智堅: 雖親自出庭,但來去不發一語,其委任律師胡中瑋代為受訪時,公開向余正煌呼籲「不要: 躲在律師後面,像個男子漢站出來!」請余直接向法官說明論文中哪一段是余自己寫的文: 字,哪一段又是陳明通教授的文字。
: 胡中瑋表示,論文抄襲的學術倫理與違反著作權要件不同,余正煌89頁的碩士論文中,有: 22頁完全複製貼上與民調單位共同創作的問卷,內文中另有27頁的表格改自上述民調。換: 句話說,余的碩論是改自林智堅與民調單位共有著作權的民調語文著作,卻未經林智堅同: 意,侵害其與民調單位著作權,依目前實務見解,未經合法授權而改作他人著作,其著作: 品無著作權,因此余無權對林提出自訴。
: 其次,胡中瑋認為,台大學倫會的審定報告,不是法院、檢察署所囑託的鑑定人,依據刑: 事訴訟法,不符合鑑定人選任程序,因此並沒有證據能力。而學倫會認定程序採匿名審查: ,並未審查文件證據能力,與刑事訴訟採嚴格證據主義不同。
: 胡中瑋說,學術倫理對於抄襲的標準係於保護思想和創意,但著作權並不保護思想,僅保: 護表達,且有合理使用制度,兩者完全不同,所以他認為,全案應由余正煌依著作權法的: 抄襲標準重新舉證。
: 胡中瑋分析,台大學倫會認定雙方論文重複率達40%,是出於雙方論文有幾十頁重複的民: 調資料,若就余正煌今天舉證的抄襲對照表,扣除台大公版的論文計劃、陳明通客製化給: 余參考的文字,以及林智堅先前的論文計畫文字,雙方幾乎沒有文字重複,即使有少量類: 似文字,也是因類似主題和民調產生著作權法上「思想與表達合致」的文字,並無侵害著: 作權可言。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903513
: 6.備註:
: 蛤???
: 不然請律師幹嘛?
: 問號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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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54.12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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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732 01/11 19:54這個律師根本就在臭智堅不知道欠多少錢

Ariettina 01/11 19:54笑死

※ 編輯: ctw01 (114.137.254.123 臺灣), 01/11/2023 19:54:42

snakebite 01/11 19:57已經沒輒了,現在根本不管出什麼招了

kissa0924307 01/11 19:57被人請的打手 叫人家老大自己出來

leondemon 01/11 19:57林: 我可以站律師後面,但你不行

kissa0924307 01/11 19:57不要請打手 笑死

fesolla 01/11 19:59這就激將法啊,民進黨的律師只要能贏哪

fesolla 01/11 19:59管你有沒有道理

ASUSboy 01/11 20:00胡中瑋你他媽精神錯亂嗎?

snakebite 01/11 20:10這樣搞會贏還真是天理不容

valentian 01/11 21:20他就知道余不方便露面,故意拿來嘴

bilibala 01/11 21:46笑話了,余不方便露臉卻趕在臉書嗆聲?

bilibala 01/11 21:47

bilibala 01/11 21:47真要低調就不要在開庭前一天寫臉書嗆人

一個平民不想受訪選擇用臉書發聲還要綠師同意喔?

aeio9875 01/11 21:50綠能你不能

※ 編輯: ctw01 (118.166.206.164 臺灣), 01/11/2023 23:22:26

jamal1984 01/11 23:19老話一句,綠能你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