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羈押3理由曝!圖利沈慶京逾200億
※ 引述《aure0914 (tunik)》之銘言: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案因任台北市長期間的京華城案,遭檢廉搜索約談並聲押,台北地方法: 院2日凌晨裁定其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抗告成功,北院於5日下午2時正式開庭,並於下午4: 時30分結束,法院於下午5時08分宣示裁定「羈押禁見」,三項羈押理由曝光。
: 北院指出,柯文哲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
法官沒跟你說不爭執的"部分"事實是什麼,然後說根據其他人的口供和檢察官的資料
認為柯明知560%有違反法令?? 目前柯和蔣市府都沒有認為超過560%是違反法令耶??
: 、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 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 200億餘元。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 北院說明,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的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 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的要件。但柯文哲所為,究僅係柯文哲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慶京、: 抑或與共犯沈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 查明。
然後跟你說,"我覺得"你可能有犯罪,雖然我沒證據,但先把你押起來等真的有查到再說
: 偵查是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甚至轉成賄賂罪重刑,: 則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 且勾串共犯或證人;況被告所述,仍與已為本院羈押之共犯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等所: 述不一。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且被告目前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 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因犯重罪而: 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05/2811555.htm#ixzz8kwi1h0a4
: 6.備註:
笑死,法官心證會不會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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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自由心證最大
你現在再去問蔣一次看看阿
心證現在也是證據的一種
共產黨的作為
蔣萬安 瑟瑟發抖中
抓起來慢慢找 厲害了
人家就自稱綠色法官你想怎樣
我是綠圾法官,你不答應認罪,我下午
還在抓沒違法的浮木QQ
就判你輸 2.0
萬安是不是潛逃出國了
什麼心不心證 這只是羈押庭又不是判決
洗不了他收錢 洗200億可達同樣效果
意思就是把你關起來再隨便把罪證塞
如果560%違反法令 要把市府一票人都抓起
給你就好啦
自稱綠色法官 怎麼輸
理由有點牽強
地人家的 套一堆規定加在上面 還關人進去 哀
柯文哲知情就是有罪
直接說沒證據,但就是要押你,要升官啦!
跟高虹安那個有點像
來 所有與會相關關係人都不用抓嗎?
蔣出國了啦
你是對的,但現在不需要文章,需要上街頭
沈慶京沒氣到中風算有風度了
為了300萬選票也是拼了
蔣萬安 484該 禁止出入境了?
崩潰的樣子。好好笑。嘻嘻
法院都能超越學術單位說論文抄襲了
好了啦不服自己滾一邊哭哭去
560是基礎容積欸 超過就抓還怎麼獎勵
早就說綠納粹羈押人不需要證據,只要
黨懷疑你你就是有罪
誒明天如果沒有要求京華城停工的話
你蔣萬安就是看不起 綠色法官
法官已經直接宣判超過560就違法喔
原來問題不在證據,
問題在於法官主觀認為,
就可以宣稱京華城是違法,
原來台灣不需要法官違法,
就可以用自認違法當理由,
辦另一個案子,
圖利200億 但是沒找到金流 笑死人 阿伯對沈
什麼,剛剛是法官判案?
太好了吧 無償
法官可以認定超過560%是違法,但理由是什
麼?總不能我覺得是違法就違法吧
6
這裡是說 阿北不跟檢察官爭執檢察官提的圖利罪證 : 北院說明,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的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 : 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的要件。但柯文哲所為,究僅係柯文哲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慶京、 : 抑或與共犯沈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 : 查明。6
不是 如果560%違法是定論 那北檢劉德華早就可以直接雞鴨了 結果這整個案子最關鍵的癥結 兩個人有南轅北轍的結論 甚至會直接造成結論一個羈押一個無保釋回 乃至一個有罪一個無罪 我們就先撇開柯到底有沒有罪5
疫情期間高端的魔幻操作,李秉穎說圖利廠商天經地義 台北市長把權力下放給都委會不插手是執意為之 我都想問一下硬要拱高端拱到永遠都看不到二期假裝沒這回事的政府哪個比較 執意為之? 啊你說貪汙犯嫌圖利吧,無法從柯那邊找到金流6
第一任副市長就說有圖利問題, 時任都發局長林洲民也說不可以。 怎麼第二任就放寬,便簽還要公務員不坐牢? 可知這個有法律問題。 沒金流然後呢?8
法官羈押柯文哲的基準 就是超過560%是違法 也就是說如果超過560%不違法 後面全部變廢話2
光是200億就很瞎 張飛打岳飛嗎?? 民眾黨是不會反擊嗎?? 200億是目前市價估出來的 若是以當時的時空背景 台北市房價還沒這麼高
爆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北院三點裁定理由: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96
[討論] 北院新聞稿在Treads上看到有記者貼出來了 1. 不爭執並且承認部份事實,圖利罪嫌疑重大 2. 案情後續可能往貪污賄絡重罪發展15
[黑特] 草現在是想廢除圖利罪嗎?如題 剛剛看了一下八卦豹紋 底下有一個草一直說沈應有金流、被告貪污沒問題 但柯文哲被告圖利就是表示檢察官沒有查到金流 所以都是只要法官心證就可以,沒有證據!5
[討論] 北院羈押理由懶人包來看看北院的羈押理由 1.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 懶人包:柯文哲有罪 2.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 懶人包:我沒證據14
Re: [討論] 羈押+不得再抗告(推文指正可抗告)裁定詳細: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4
Re: [新聞] 柯文哲偵訊2.5小時羈押禁見 裁定理由曝:這柯文哲早就講過 獎勵容積本來就是一種圖利行為 法官就是根據這一點 也就是在庭上,柯仍堅持給與獎勵是合理的 造就今天這篇判決文5
Re: [討論] 北檢這次問題真的很大吧?北檢的問題就是太急了 以圖利罪的構成要件來看 必須要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 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以京華城這件案子來看4
Re: [新聞] 警因違規老翁「經濟不佳」未開單一時心軟抓到無照駕駛的事實,且無照駕駛沒有勸導裁量空間,警察依法就該開單。 警察心軟沒開單,結果事情還鬧到檢察官那邊,檢察官就只能處理。 檢察官發現員警沒有依法開單,這時換檢察官沒有勸導裁量空間, 檢察官依法就該起訴警察,否則就輪到承辦檢察官要被起訴了。 然而,關鍵在於起訴的證據。4
Re: [新聞] 調查2天只等到「不明財產170萬」!陳智當文章有人舉出, 貪汙的人幹嘛去貪汙那466或者好幾年170萬時,根本不合情理。 推文就常會出現這樣的推文:『貪汙的錢再少也是貪污。』 正常的因果邏輯思考是: 這麼少的錢 => 正常人不會冒著那個風險去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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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爆
[問卦] 勞改部死者母親採訪影片出來了爆
[問卦] 這次霸凌致死新聞 怎麼突然壓不下來了?66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爆
Re: [新聞] 駁李正皓爆料 黃國昌澄清:謝宜容只到31
[問卦] 被整層公寓的居民硬逼著搬走23
[問卦] 在超商上大夜29
[問卦] 如果謝宜容堅持足不出戶呢?60
[問卦] 找一部把眼睛挖出來給瞎子又挖掉的戲86
[爆卦] 中國又開車殺人了。52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21
[問卦] 現在社會以暴制暴才是王道吧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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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周華健最紅的歌是花心?30
[問卦] 怎麼發生職場霸凌的案件都是女生佔多數呀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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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所以去勞動部的119人員也要調查吧28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15
[問卦] 美國司法部長是美國母豬教主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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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如果欣梅爾小隊碰上和真小隊 誰會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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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完蛋了 普丁連洲際導彈都射出來 怎麼辦QQ35
[問卦] 清大要併中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