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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會改革法案三讀 監院嚴正聲明「無法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國會改革法案三讀 監院嚴正聲明「無法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2

※ 引述《darkdick (Dick)》之銘言:
: ※ 引述《zetafera (ZETA)》之銘言:
: : 立院三讀通過國會改革 監院秒發聲明:違反權力分立、無法接受
: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在原本的憲法架構下,監察院其實是民意機關,
: 只是原本的監察委員是由各省市議會選舉出來,不是人民直選,
: 而目前則是由總統任命的行政機關,容易變成總統的另類幕僚機關,
: 所以監察院如果想要調查權,那很簡單,就修憲把監察院變成民意機關,
: 如此一來監察院成了另一個另類的國會,也可以避免立法權的國會擴權,
: 剛好目前中華民國有22個縣市,就每個縣市選出一個監察委員,
: 22個監察委員組成的監察院應該就足以運作了,
: 然後藍營的監委去調查綠營的案子,綠營的監委去調查藍營的案子,
: 可以把所以的案子都攤在陽光底下,大家覺得好不好啊?

所以最早的時候,大法官會議認定中華民國的制度,是三個國會:
(釋字第76號)
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
而這三個國會的成員,都是民選,
也因為都是民選,所以監察院才有資格擁有調查權。

但,後來國民大會被廢了;
監察院則全是總統任命、蔡英文懶得演、就是都擺過氣的立委,
專門負責把案子擺平,例如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案。
請問: 監察院有什麼資格談權力分立?
早就是鷹犬部門!

每個縣市一個監委的做法,就上議院/參議院的idea,
但台灣沒有貴族、維繫聯邦存在的歷史因素,
這樣硬是搞出一個上議院,只能說多此一舉。
而且台灣所有的憲法、行政法教授,都講一樣的話:

把調查權切割出來給監察院,讓立法院完全無力對抗行政權!!

(當然,這些教授是民進黨是少數黨的時候說的。現在想來只覺得噁!)

我剛看完施宇宸的說明,他講得很平和,但我不認為是對的,
沒錯,我們是偏向總統制,
沒錯,我們要權力分立,
但,大家愛舉的美國,國會聽證制度、調查權就在那裹,怎麼說?
權力分立是為了什麼?
人家美國都沒有權力分立問題,為何台灣就會有?
是台灣比較特殊所以有這個問題?
還是「不是民進黨提的,就是有問題」?
是後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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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93.16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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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60 臺灣), 05/28/2024 20:40:40

hanghking 05/28 20:39要拿監察權走 可以 先修憲 不是先幹走

hanghking 05/28 20:39監察權 根本本末倒置

這就是學者和政治人物的差別, 擺明監察院就是廢物機關了,學者還在清談先廢了再說。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60 臺灣), 05/28/2024 20:41:58

kanpfer 05/28 21:07DPP前八年幹嘛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