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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酒駕罰則也太輕了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酒駕罰則也太輕了吧作者
gygy2020
(小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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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阿肥啦

酒駕罰則(行政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4(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 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機車駕駛人處15,000 元~90,000元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0,000元~120,000元罰鍰。


這種罰錢的 不就是給有錢人一個空間嗎

真的有錢的人 根本沒差


阿肥認為

酒駕 第一次 關半年 不得假釋

第二次直接死刑

這樣是不是就沒有酒駕了

酒駕的人 到底有啥資格跟人家談人權啊


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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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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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32072 05/11 10:19早就該酒駕除罪化了

hebemike 05/11 10:20到底為啥只盯酒駕?

stry 05/11 10:21因為會酒駕的垃圾還沒死光 當然要繼續盯

DS196457 05/11 10:21冥進党常常用到 罰太重很不方便

pippen2002 05/11 10:23誰叫你要投dpp?

evilcherry 05/11 10:23酒駕唯一死刑啦 其它情形我廢死

borne1130 05/11 10:45這樣的話 肇逃的人會增加

qwert61310 05/11 11:55阿你不貼公共危險罪是怎樣= =

soiloveu 05/11 12:49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