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別吵了 現在過半修法不就好了
行政責任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以上
刑事責任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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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綠營都在噴幾口紅酒過5個小時就不叫酒駕嗎
先不說沒人證明超標 也沒人證說張善政滿身酒氣
但現在都一致認定這也叫酒駕 立院目前過半好辦
修法就是了 至於幾小時? 有說12小時有說24小時
若有影像可以證明有碰酒 都可以事後以酒駕開罰
DPP應該不會縱容酒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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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19.92 (臺灣)
※ PTT 網址
推
下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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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說有就是有 不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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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高雄台南綠畜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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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南部人會先跳腳,因為沒有大眾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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抿2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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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畜的邏輯:那酒精噴手開車也是酒駕的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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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也知道高雄台南綠畜最常酒駕 不敢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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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還得證明杯子裡面裝的真的是酒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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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成有國民黨黨證喝酒不算酒駕,這樣才符合八卦畜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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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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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DPP修法 把張善政拉下台 你DPP敢修 這件事我就從此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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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 不上來電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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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不是耶 民進黨愛酒駕的好像更多耶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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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被罵修法打假球都忘了 金魚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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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修了 可能得把一堆黨員抓去關了
噓
他們不敢修啦 還有綠粉會出來嗆你現在就很重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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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修啊,廁液難得支持欸,不修就是縱容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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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一口酒要12小時才能開的話 台灣人大概要被抓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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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晚上八點以後會喝小酒的 媽的側翼根本智障
93
[討論] 酒測超標就直接壓毀車輛,可嗎問一下各位大家 如果台灣修法 路上臨檢,酒駕值超標 (從嚴,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 就算超標)24
Re: [新聞] 快訊/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酒駕肇事不要扭曲法律條文之後假中立真護航 一句話,噁心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3條第一項規定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 元以下罰金:10
Re: [新聞] 遭疑酒駕張善政稱「僅嘴巴抿一下」《孟你相信警察嗎? 你相信專業嗎? 看看警察怎麼說吧: 「桃園市警方指出,是否涉酒駕須以攔檢當下酒精呼氣數值為準。 交警大隊執法組組長連國豐指出,現行刑法185條不能安全駕駛罪規定,酒測吐氣值所含1
Re: [新聞] 丁允恭酒駕肇事 同心圓、平衡測試都過關好了啦 一堆整天陰謀論的 麻煩去查一下 唉 沒有常識 也要會GOOGLE啊 九萬罰了沒 罰了7
Re: [問卦] 酒駕刑期怎麼定大家才滿意?----------------------------------------------------------------- Q:可否改成:「酒駕=殺人未遂」? A:不行 ----------------------------------------------------------------- 一、為什麼酒駕不構成殺人未遂?4
Re: [新聞] 丁允恭酒駕肇事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 雖然討厭為這貨辯護,但這判決沒啥問題 =faq_view.jsp&dataserno=202001220006&mserno=201308030010 酒測值多少會被取締?罰鍰多少?3
[問卦] 刑法一堆刑期給法官量刑空間太大了吧?請問一下 像是大眾 最賭爛的強制性交犯、酒駕撞死人 第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
[問卦] 把酒駕最低刑期上修 問題不就解決?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1
Re: [新聞] 張善政酒後開車引批評 酒駕防制協會要求夠惹喔 你們應該來ptt八卦板看看 這邊一堆公道伯鄉民已經講惹: 1.抿一下而已 >//< 2.已過5小時惹 ^O^1
[問卦] 什麼時候要做酒駕觀察記錄表啊小弟最近在念法律 看到新聞提到沒讀過的酒駕觀察記錄表就跑去查了他的製作標準與製作時機 我看高雄市取締酒駕情形編制說明 第四點四、統計項目定義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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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曾韋禎(曾韋禎)FB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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