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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酒駕肇事 

看板Kaohsiung標題Re: [新聞] 快訊/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酒駕肇事 作者
samallan
(閃雲)
時間推噓24 推:41 噓:17 →:115

不要扭曲法律條文之後假中立真護航
一句話,噁心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3條第一項規定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
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
  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muggyman : 1.酒精濃度有沒有達到刑事責任標準?沒有。 07/14 16:23
單看第一款規定,確實沒有
問題是後面還有第二款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交上易字第96號判決
「......修法理由並敘明:不能安全駕駛罪係屬抽象危險犯,不以發生具體危
險為必要。爰修正原條文第1項,增訂酒精濃度標準值,以此作為認定「不能
安全駕駛」之判斷標準,以有效遏阻酒醉駕車事件發生。至於行為人未接受酒
精濃度測試或測試後酒精濃度未達前揭標準,惟有其他客觀情事認為確實不能
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時,仍構成本罪,爰增訂第2款等語。可見行為人如有
服用酒類,經測試後,酒精濃度雖未達該條第1項第1款之標準,若有其他客觀
情事認為其確實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時,仍可構成本罪。」

什麼叫不能安全駕駛?
這個判決裡駕駛想靠邊但車速仍有5、60km/h,未打方向燈
發現路邊前車倒車但不及反應就撞了
阿就出事了是還安什麼全?

下面這坨字我實在不想多反駁
噁心

muggyman : 2-1.酒精濃度有沒有達到刑事責任標準?有。 07/14 16:23
muggyman : 2-2.法律效果如何?行政裁罰。 07/14 16:23
muggyman : 3-1.到最後有沒有可能只有行政裁罰責任,而沒有任 07/14 16:23
muggyman : 何刑事責任?可能。 07/14 16:23
muggyman : 3-2.為什麼會如此?因為車禍過失致傷是告訴乃論罪, 07/14 16:23
muggyman : 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而被害人逾六個月未提出刑事告 07/14 16:23
muggyman : 訴(或撤回),此時即未成案(或地檢署應為不起訴處 07/14 16:23
muggyman : 分)。 07/14 16:23
muggyman : 更正2-1.,有沒有達到“行政裁罰”責任標準? 07/14 16:25
muggyman : 非“刑事” 07/14 16:25
不能安全駕駛是非告訴乃論罪
不是受害者原諒就可以撤回的
居然還有這種護航言論真的是噁心到爆
沒有法律知識還惡意扭曲條文誤導群眾

連罵你我都覺得噁心

--
是又如何?否又如何?
這是是非非
原是萬事萬物緣起緣滅起的頭
卻又絲絲縷縷紛紛擾擾分不清
怎叫我好生理得? 即興創作-醉世夢言、一

--

※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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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nythepooh07/14 17:18https://i.imgur.com/3Ql227J.jpg

圖 快訊/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酒駕肇事

leoamyp4 07/14 17:20PTT高手如雲

iangjen 07/14 17:26客觀情事和違規是兩回事,比方新聞裡說的平衡測驗就

iangjen 07/14 17:26是客觀標準之一,你引述的判決本身就是交通違規,和

iangjen 07/14 17:26紅字安什麼全要表述的內容不同,照這理論普通車禍也

iangjen 07/14 17:26是不能安全駕駛,不會特別立一條不能安全駕駛罪

該判決哪裡有講到交通違規?你要不要拿判決字號google看完之後再來?

jganet 07/14 17:29有些人半調子的特愛強調自己住什麼認識什麼人喝了什

jganet 07/14 17:29麼。遇到行家就說我是新手。

Rita0205 07/14 17:31好了啦 可以譴責一下酒駕行為嗎

rushinhoward07/14 17:32不能安全駕駛那條感覺就是靠檢察官跟律師的攻防去認

rushinhoward07/14 17:32定了,車禍是果,感覺不能拿來判斷?

出事了就是不安全,安全駕駛為什麼會出事?

Rita0205 07/14 17:35在酒駕新聞下面狂刷什麼小弟貼文 大割推文的

Rita0205 07/14 17:36怎不見你推文譴責酒駕行為呢

enjoyyou 07/14 17:37你不是法官 就這樣

勿忘林O群,我才不會說你也不是法官

themost 07/14 17:41高雄版真進步,連酒駕都能有正反兩方在討論

zzro 07/14 17:41針對特定/不特定板友做人身攻擊 你掰了

mimiasd0722 07/14 17:44路人同等級酒駕就沒看到有人護航 果然有差

themost 07/14 17:46邁邁講酒駕零容忍對比高雄版友理性討論就顯得狹隘

wingthink 07/14 17:52酒駕零容忍,講出這句話的時候,後面的韓賜村不知道

wingthink 07/14 17:52有沒有偷笑

Uhavemyword 07/14 17:53看顏色護航的

kingk 07/14 17:54你比較好笑 推文說的根本沒錯 不知道你在氣什麼

kingk 07/14 17:55是否符合第二款要看檢方與對方攻防 他是針對第一款

kingk 07/14 17:55來講(明確客觀)不知道有什麼問題

kingk 07/14 17:56是否沒有刑事責任 他也只說可能 又不是說沒有

cluclu 07/14 17:56樓樓樓上,再強調一次 我們偉大的韓賜村總召

cluclu 07/14 17:57沒有酒駕,是搶黃燈 (自稱) 撞死高雄人

cluclu 07/14 17:57至於監視器拍的畫面一定是眼睛業障重

wingthink 07/14 17:58喔幹 我把發言人跟撞死人搞錯了

cluclu 07/14 17:58我們韓總....召絕對沒有大家都停三秒後衝出去

cluclu 07/14 17:58所以我們韓總召絕對沒有闖紅燈撞死高雄人後

cluclu 07/14 17:59再面帶微笑的站在邁邁身後幫忙輔選高雄市長補選哦

kingk 07/14 17:59他又不是說公共危險是告訴乃論 明明在講過失傷害

kingk 07/14 17:59 我不知道你在氣什麼

cluclu 07/14 18:00被撞死高雄人的老婆跳樓一定是自己的問題

wingthink 07/14 18:00謝謝樓上幫忙糾正

cluclu 07/14 18:00我們韓總...召還很暖~~~心的去慰問人家呢

cluclu 07/14 18:03至於後續被韓總召撞死人的老婆、身障小孩、長輩

cluclu 07/14 18:03要怎麼過生活,韓總召一定會好好照顧的啦

cluclu 07/14 18:04畢竟總統說過了:你們要自立自強

cluclu 07/14 18:04阿中也說過了:不要太不滿

ww1234528 07/14 18:05刑法185-3一項二款的危態駕駛罪,因為不像同項第一

ww1234528 07/14 18:05款直接用酒測值當證明方法,所以必須要有其他證據

ww1234528 07/14 18:05證明行為人不能安全駕駛,實務上最常用的就是生理

ww1234528 07/14 18:05平衡檢測,今天丁如果通過生理平衡,同時又沒有其

ww1234528 07/14 18:05他證明方法可以證明酒駕(行為人神智不清或蛇行駕

ww1234528 07/14 18:05駛等情況)的話,就有可能不成立違態駕駛罪,不是

ww1234528 07/14 18:05單純有酒測值發生車禍就成立本罪,如果沒有185-3,

ww1234528 07/14 18:05就只剩過失傷害是否成立的問題,單純法文解釋原本

ww1234528 07/14 18:05的推文才是對的

判決字號都給了還在瞎扯護航 麻煩請指出我引的那個判決裡面那裡說要沒通過生理平衡的

cluclu 07/14 18:06這家庭後續一定不會破碎的啦,總召會好好幫忙 很暖

Sfortunate 07/14 18:08噓的不用翻法律啦,對我來說是道德標準

Sfortunate 07/14 18:08只要「有」喝酒,還開車我看到一定吐口水

HANAXALICE 07/14 18:11你要吐誰口水其實沒有人在乎欸。笑死

HANAXALICE 07/14 18:12而且你也只是說說,你也沒種吐人口水。簡單說就是

HANAXALICE 07/14 18:12鍵盤俠

HANAXALICE 07/14 18:12你的道德標準怎樣是你家的事

ww1234528 07/14 18:12喝酒還上路本來就是欠罵,但不懂法律還罵人噁心也

ww1234528 07/14 18:12沒有好到哪去,這篇文就是在討論法律適用不是?

HANAXALICE 07/14 18:14不如你先去吐口水證明阿

jackdawliu 07/14 18:15你跟鄉民認真什麼

Gauss 07/14 18:16這很重要嗎….防疫優先吧….看看台北…爛成那樣

Sfortunate 07/14 18:16這就跟談死刑犯人權一樣

Sfortunate 07/14 18:16等你家人朋友被殺被撞

Sfortunate 07/14 18:16再去跟殺人犯酒駕犯談法律吧XD

Sfortunate 07/14 18:19記得酒駕時站內信通知一下,吐給你看哈哈哈

babukid 07/14 18:22酒駕還能護航什麼的,之前交通討論文都成笑話了

audi0909 07/14 18:23法律討論跟道德討論不先分清楚……

benfour 07/14 18:28酒駕算什麼 呼大麻都沒事了

benfour 07/14 18:28只要你腦袋是綠色的

討論這種法律問題不難,拿出判決支持自己的論點最實在 我文中所引的判決後面就很明確講了 從被告自承的事件經過,而且確實有喝酒,就認定確實不能安全駕駛 才沒在那裏做什麼生理平衡 護航的拜託拿出個出事了但是生理平衡有過所以公共危險無罪定讞的判決給我開開眼界

※ 編輯: samallan (36.239.212.22 臺灣), 07/14/2021 18:39:02

HANAXALICE 07/14 18:31丁允恭酒駕了,你也是不敢阿,笑死硬要講欸4%

tony771112 07/14 18:39上篇推文是正確的,看不太懂你在氣什麼?

因為刑事責任是存在的,不是只有單純行政裁罰問題而已 公共危險本來就不是單一酒精濃度標準決定一切 他故意只講一點,就是對條文的扭曲

※ 編輯: samallan (36.239.212.22 臺灣), 07/14/2021 18:48:02

ww1234528 07/14 18:47判決書裡面講的跟你自己下的註解根本八竿子打不著

ww1234528 07/14 18:47,你引的判決書是說需要有其他客觀情事證明所謂「

ww1234528 07/14 18:47不能安全駕駛」,但證明的方式絕對不是什麼出車禍

ww1234528 07/14 18:47就是不能安全駕駛,判決書的內容是對的,但你的註

ww1234528 07/14 18:47解是在胡說八道,若像你說的只要有酒測值出事就符

ww1234528 07/14 18:47合185-3要件,警察做生理平衡是在做身體健康的嗎?

psam2011 07/14 18:47「客觀情事」致不能安全駕駛要怎麼判定啊?

psam2011 07/14 18:47車禍或撞人是果,應該不能當因?

不能安全駕駛罪的侵害結果不是造成車禍或撞到人 公共危險罪章要保障的法益是社會安全、安定 社會安全是一個抽象概念,因為沒有一個東西會跟你說 「我是社會,我覺得我的安全被侵害了」 引用的判決內容第一行也直接跟你說了 它就是個抽象危險犯 這個違法行為的果是「足以影響一般用路人安全」 而不是「影響特定用路人安全」 所以不管什麼原因,只要不能安全駕駛,在想像中足以影響一般用路人的安全 就會認定該當這個條文的規範 能不能安全駕駛當然有客觀標準可以判定 但這個客觀標準也不是只有生理平衡測試 而是包括客觀事實,也就是"是否造成事故" 不信的話花點時間去翻市面上隨便一本刑法分則教科書 懶得多費唇舌了

※ 編輯: samallan (36.239.212.22 臺灣), 07/14/2021 19:05:27

InfocusM510 07/14 18:51酒駕就是____還護航真的頗呵

ds1441 07/14 18:56太搞笑了護航酒駕

ww1234528 07/14 19:03平衡測試只是一種證明方法,實務上你引的判決證明

ww1234528 07/14 19:03不能安全駕駛的方法1.是酒精濃度0.21與同項一款標

ww1234528 07/14 19:03準相去不遠2.車禍樣態顯示行為人危險反應能力降低3

ww1234528 07/14 19:03.行為人自承飲酒,判決也沒跟你說出事就是不能安全

ww1234528 07/14 19:03駕駛,自己註解有問題就不要推給法院了

ww1234528 07/14 19:03至於車禍+有酒測值但未達0.25,最後認定無罪的案例

ww1234528 07/14 19:03可參考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交上易字第324

ww1234528 07/14 19:03

hjkkk123 07/14 19:03反正酒駕就是垃圾不管哪個黨

audi0909 07/14 19:08同意ww大大,另外近年像是台中地院108年度交易字705

audi0909 07/14 19:08號判決也是一樣,0.18有車禍但無罪。要罵酒駕很可惡

audi0909 07/14 19:08沒錯,但上面的問題都圍繞在法律解釋,不該混淆

dzkzck 07/14 19:14重點,酒駕,不是撞死就是被撞死,會是哪一個不知道

Hung904 07/14 19:14要是路人酒駕 哪管測出來是多少 下面一定滿滿酒駕去

Hung904 07/14 19:14

Fatsnow 07/14 19:18第一次看到酒駕還能正反辯論只有高雄版

pilot1982 07/14 19:20違反黨意一律水桶啦

loveloser 07/14 19:24推文說的是對的 不能因發生事故就一律判定不能安全

loveloser 07/14 19:25駕駛 實務上也是有很多車禍酒駕未超標判不成立的

ph1142002 07/14 19:28厲害

bossfour 07/14 19:30奇葩見解XD 討論法律不是生氣亂扣帽子就對好嗎

rererere147 07/14 19:31酒駕就是垃圾 沒什麼好護航的吧

xx60824xx 07/14 19:36酒駕肇事這種事還能護航我也是笑了

staff23 07/14 19:37發生交通事故就是最好的證明

meowgagala 07/14 19:41酒駕肇事很好笑 鍵盤法官也很好笑

vykxtoz 07/14 19:41其他方法證明無法安全駕駛,車禍撞傷人不就是客觀

vykxtoz 07/14 19:41上無法安全駕駛嗎?酒駕有什麼好護航?

XYZ669538 07/14 19:44微酒駕 而已!

jeff21115 07/14 19:45笑死 1450連這種也要護航 真的拿錢辦事沒底線

K951753 07/14 20:15黨的人你們是要怎樣 輕輕放下不行嗎

tkucuh 07/14 20:33https://bit.ly/3xFsioa 剛好看到有律師在解答這問

tkucuh 07/14 20:33題。

auxiliary11 07/14 20:36基進份子加油

tkucuh 07/14 20:37https://bit.ly/36HiwWx

m123i123 07/14 20:42 笑死 這些人看柯p這樣也會這麼護航嗎

staff23 07/14 20:42我前面點過一個重點 時間 他這件事我是懶得問 不然

staff23 07/14 20:42應該可以知道很多八卦 從新聞內容看起來就知道 後面

staff23 07/14 20:42有人指點 看是要拼緩起訴還無罪 就撞擊點來看 拼緩

staff23 07/14 20:42起訴的機會會高點

tkucuh 07/14 20:44這叫護航?我以為在討論法律勒。

psam2011 07/14 20:45酒駕垃圾無誤,只是能不能套法條是另外一回事吧

s380914 07/14 20:45上面大都在討論法律見解,直接扣1450才是把法律問題

s380914 07/14 20:45政治化。看到綠營就不能好好討論才是問題

ttkaori 07/14 20:52酒駕就是不行

noChance 07/14 20:54一開口就罵別人1450,真的該思考自己是不是被帶了

noChance 07/14 20:54思想

tkucuh 07/14 20:55喝酒就是不能上路啦,這沒話講。

allrestart 07/14 23:27出個車禍就該當不能安全駕駛,厲害了

allrestart 07/14 23:30只想問:一、你法律系的嗎?二、你的刑法誰教的

jin956 07/15 02:05酒駕還有人護航 綠色真的是原諒的顏色

soundonlyme 07/15 02:14酒駕的垃圾還有人要幫他講話,你們都不怕哪一天遇

soundonlyme 07/15 02:14到這種酒駕垃圾喔。我很怕,所以只要是酒駕一律都

soundonlyme 07/15 02:14垃圾,請重罰唾棄這種垃圾好嗎?

muggyman 07/15 02:50如果有噁心症狀,要去看醫生。

muggyman 07/15 03:14我說的是在不成立185-3前提下,仍會成立284,但284

muggyman 07/15 03:14是告訴乃論,需要被害人提告才成立。誰告訴你185-3

muggyman 07/15 03:14是告訴乃論的?還是你的那個眼睛有看到我是這樣說

muggyman 07/15 03:14的呢?所以,這有什麼錯?或是有什麼護航問題?

muggyman 07/15 03:14其次,不成立185-3的第1款,這部分應該是沒爭議,

muggyman 07/15 03:14因為酒測值不到。但是否成立該條第2款?也不是一有

muggyman 07/15 03:14事故就可以直接判定已經屬於“不能安全駕駛”。你

muggyman 07/15 03:14自己引的高院判決不也告訴你,要依“其他客觀事實判

muggyman 07/15 03:14斷”嗎?那麼,如果你有新聞以外其他更完整的客觀

muggyman 07/15 03:14事實足供判斷,可以提出來,但是在沒能提出之前,

muggyman 07/15 03:14有個概念叫做“罪疑唯輕”,所以這裡的因果關係恐

muggyman 07/15 03:14怕不是先射箭再畫靶的方式,就可以去用“既然有事故

muggyman 07/15 03:14”,那就可以認為已經是“足認服用酒精致不能安全駕

muggyman 07/15 03:14駛”的論斷。

muggyman 07/15 03:14另外,單純依法論法討論是很困難的事嗎?如果對你

muggyman 07/15 03:14來說是如此,沒關係,你可以直說,我想可以尊重你

muggyman 07/15 03:14的情緒,反正這社會上很多情緒掛帥的人,我也不打

muggyman 07/15 03:14算跟這樣的人理性討論。

muggyman 07/15 03:14最後,如果你覺得噁心,建議你可以去看一下醫生,

muggyman 07/15 03:14不管是哪一科,腸胃還是家醫或是身心科,高雄這方

muggyman 07/15 03:14面的醫療資源都很充分唷~

muggyman 07/15 03:31最後的最後,反對酒駕是一種道德價值立場。適用法

muggyman 07/15 03:31律則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素。道德價值立場固然可以盍

muggyman 07/15 03:31各言爾志,法律解釋與事實涵攝卻是有一定的方法論,

muggyman 07/15 03:31兩者仍有所區別,不可不慎。

Bigblackoo 07/15 05:21無知很可怕的

PeterPa 07/15 08:35真的服了,酒駕還可以說道德如何,還要看法律如何,

PeterPa 07/15 08:35不愧是顏色對了。

audi0909 07/15 08:56法律實務就是如此解釋,不爽綠色硬要嘴真的無法啦

iangjen 07/15 09:34看到顏色就不談法律才可怕,這篇只要稍有法學概念就

iangjen 07/15 09:34能知道內容有問題,來護原PO的也只能把討論法律說成

iangjen 07/15 09:34是護酒駕,沒喝酒也這麼醉行嗎

bbbing 07/15 10:12然後這件事情就跟高雄無關了,讚嘆高雄

s380914 07/15 11:26事件跟高雄有關的地方是在高雄發生車禍,還是某些人

s380914 07/15 11:27想連結的是看顏色枉法?

f71009 07/15 12:32看一下下一篇人家回你的,假解釋真護航,不懂裝懂

psam2011 07/15 13:55不懂法律至少要有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