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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陳玉珍提助理費除罪化 將列週五立法院會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陳玉珍提助理費除罪化 將列週五立法院會作者
zephyr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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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所謂啦

只是能不能要求這些諸公開會要到

不要假點名假簽名

投票卡自己拿

不要代投票

這些都做不到

你覺得這些研究費會被怎樣使用?


其實這制度

你好好的按規則使用應該不會出事才是

買私用 回捐

你不覺得很莫名其妙?

往下還有聘用人頭的垃圾事情


越寫越覺得被法辦真的活該而已




※ 引述《NakiXIII (北極熊貓)》之銘言:
: 直接說結論
: 立委就人民選出來的,本就應該是國家最高機關。
: 民意授權113席制定法治國家。
: 卻還要受制於自己立的法,而作法自斃?
: 仔細看高虹安案的二審釋憲
: 聲請書內容主要針對《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 該條文被認為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 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
: 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
: 高院合議庭認為該規定不具授權明確性的要求,
: 並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的意旨不符,
: 因而裁定停止審理並聲請釋憲。
: 還講賴清德曾經說
: 「司法人員不應淪為『放牛鯊而撈米蝦』的工具」
: 原文:https://www.upmedia.mg/tw/investigation/legislature/221765
: 不得不認同說,陳玉珍委員也太拼命了。
: 立委可以躺著幹,卻要腳踢這些鐵板,不怕得罪人
: 先是說,離島自由經濟示範區
: 再來,砍掉那要飯的碗
: 再來戴起鋼盔,把DPP癱瘓立院的女立委抬出場
: 現在又碰這塊立委助理費的爭議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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