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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求職竟誤入地獄!她遭逼演活春宮 他被迫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求職竟誤入地獄!她遭逼演活春宮 他被迫作者
q123212
(q123212)
時間推噓 推:1 噓:1 →:2

我認為如果固有人權的分數是100

小罪從100往下扣,大罪從0往上加


台灣好像相反

換臉根本從0往上加

姦淫擄掠的就隨便扣個幾分

還能和解加分勒

殺警的

一加一減最後弄個外役監

YA






※ 引述《YAYA6655 (YAYA)》之銘言:
: 逼口交強制性侵 可以判15年
: 叫B性侵C女,可以判15年
: 打人打腳底板+強迫喝尿8年
: 隨便判一下都可以30年起跳,法官判8~13年不符和民眾期待
: 這要在美國,應該會被判80~256年不開玩笑
: 對人有侵犯的隨便都20~200年起跳的,這才是尊重人權
: 國外的月亮真的比較圓,反觀完全執政的....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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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求職竟誤入地獄!她遭逼演活春宮 他被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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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Money 01/28 12:44殺殺殺,幹幹幹,騙騙騙

pippen2002 01/28 12:48A0908: 40%的人不在意

Morrislakbay 01/28 12:52https://i.imgur.com/1QWWDBV.jpg

圖 求職竟誤入地獄!她遭逼演活春宮 他被迫

Lailungsheng 01/28 13:00犯罪者天堂,這裡有加害者保護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