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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捷運不小心碰到女生屁股」他怕爆!內行曝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捷運不小心碰到女生屁股」他怕爆!內行曝作者
tank44444
(tank)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3

※ 引述《Euler (油啦)》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
: 2.記者署名:
: 于川
: 3.完整新聞標題:
: 「捷運不小心碰到女生屁股」他怕爆!內行曝乘車3動作:男生容易被告

: 此外,還有人分享男生乘車3個動作,分別是雙手放胸口前面、或是直接舉高。另外一種: 就是配合捷運宣傳的「把包包前背」,這樣基本上可以把手護在包包上,至少降低觸碰到: 其他人臀部胸部之類的風險,包包前背又比較不影響其他人,還可以保護包包內容物。
: 6.備註:
: 台灣誣告性侵的不少,但是誣告性騷擾幸虧還沒有很常見。

認真還是反串?

性騷擾沒有誣告

性騷擾沒有誣告

性騷擾沒有誣告 很重要說三次


性騷擾防治法就是個白癡惡法,就算檢察官不起訴,但是地方政府的行政罰照樣躲不掉

新北市1名OL小萱(化名),先前上班途中過馬路時,遭易姓男子用手肘狠撞胸部,她隨即攔下對方理論,易男則回:「是妳胸部撞我手肘。」,小萱憤而報警處理,新北市府認為,易男構成性騷擾,因此裁罰2萬元;易男提起行政訴訟抗罰,反控小萱侵入他的個人空間,而且檢方已不起訴,但新北地院認為,新北市府裁罰有理,因此判易男敗訴。

(中略)

易男隨即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主張性騷擾調查小組3名成員全是女性,不符合性別平等原則,而且3女問題立場偏頗,明顯硬扣他性騷擾的帽子;再者,小萱距離他不到1公尺時,突然轉向朝他而來,這代表對方並不尊重他的個人空間,可以視為攻擊預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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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nk44444 (122.116.39.42 臺灣), 10/25/2025 22:22:01

love740120 10/25 22:22果然還是要靠拳頭改成傷害罪

Alertme 10/25 22:24如上所述 你遲早還是要出拳的-.-

clementchen 10/25 23:04認同是惡法的觀點,尤其有無敵條款幾

clementchen 10/25 23:04乎都罰得成.

yeustream 10/26 00:45我覺得這個案例不足以說明這是惡法,他

yeustream 10/26 00:45是倒楣遇到恐龍法官

ab002211 10/26 03:10專門搞台男的民進黨,偏頗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