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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司法被政府當鬥爭工具,還是廢死好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司法被政府當鬥爭工具,還是廢死好吧作者
adagiox
(逃離上亞厘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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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些人民都覺得司法被政府當成鬥爭工具,
用貪污罪來判政敵。
但大家知道我國貪污罪是有死刑的嗎?
刑法383條有量刑,貪污罪可以到死刑。

假設現在一些地方官員可能誤會不小心用了十幾萬,
就會被重判十年以上,
可是這個官員可能無心的甚至只是被政治鬥爭,
更甚者更有可能金額被灌上去,或是被法官判情節特別嚴重,
那是能直接判死刑的,
可以說司法的貪污罪死刑如果拿來政治鬥爭相當恐怖,
到時候一堆官員都被政府判死刑威脅來控制。

像實際案例就是我國張中生副市長被我們政府判死刑,
據說當時是被拿來殺雞儆猴,
一個好好地地方官就這樣獻祭掉了。

我們司法也常被歐美媒體說不可信,
人民其實也不太信任,
司法被政府搞成這樣,
還是廢死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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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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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am002 07/29 00:06你們那邊跟台灣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saltlake 07/29 04:21邏輯零分。

saltlake 07/29 04:21司法被政府當鬥爭工具?

saltlake 07/29 04:22那就廢除司法啊! 光廢除死刑? 坐牢罰錢

saltlake 07/29 04:22都沒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