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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男持1kg大麻被判死!新加坡不顧反對聲浪「今已處決」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男持1kg大麻被判死!新加坡不顧反對聲浪「今已處決」 作者
orze04
(orz)
時間推噓 推:3 噓:3 →:6

※ 引述 《WuSam (藤原豆海)》 之銘言:
:  

: 當地人權團體更指出,譚加拉朱從未經手他被控走私的大麻,中央緝毒局(CNB)在另2名: 被捕男子手機裡發現2支由譚加拉朱持有的電話號碼,其中一支號碼曾被用來聯繫運毒,: 但定罪大部分仰賴間接證據及推論,「薄弱地令人震驚」。
:  
: 國際特赦組織也表示,譚加拉朱被定罪的主要依據是警方在沒有律師及翻譯在場時取得的: 供詞及另2名被告的證詞,且其中一人的指控被駁回,認為「只有被告罪行建立在明確且: 令人信服的證據基礎上,不允許對事實的其他任何解釋,且在法律程序提供所有可能保障: 以確保公平審判後,才能判處死刑」。


吠死的懷疑有道理吧

人證:
犯人供詞,沒有律師及翻譯在場
其他兩名被告證詞,其中一個被駁回

物證:
犯人持有一支曾被用於運毒的電話號碼


他不像麻椅是被人贓俱獲,只是單純持有運毒的電話號碼無法證明犯罪事實(時間地點對象數量價格),除此物證外只有單一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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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76.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E.fJOPT1naHOj4

Mesenne 04/26 13:24麻椅就該死

babyMclaren 04/26 13:24這也是單方面說詞

sophia810413 04/26 13:24台灣不流行討論事實 下去

babyMclaren 04/26 13:25全程公開錄影,就能看到像安博案子

babyMclaren 04/26 13:25那樣

faryoo 04/26 13:27毒仔的話你也信 笑死

證據是控方要提出的 筆錄拿不出翻譯或律師怪誰? 其他被告證詞被駁回也是法院駁的

piyobearman 04/26 13:29你是看判決還是看廢死說法?

piyobearman 04/26 13:29廢死常常用新聞稿發一些風向論

Marty 04/26 13:30如果這是廢死團體的說法 那說謊的機率有99%

※ 編輯: orze04 (223.140.176.126 臺灣), 04/26/2023 13:31:40

jei01 04/26 13:45看完判決書再來談吧

hanghking 04/26 13:53拿判決書來吧 ㄧ方都馬會說法官哪裡哪

hanghking 04/26 13:53裡沒審沒論沒證據,但可能法官都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