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台中2寶爸吃滷肉飯遇刺身亡!5共犯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608/2515910.htm
台中地檢署事後偵結,認游男、林男、邱男、邱男、謝男等5人涉犯刑法殺人、傷害及妨害秩序等罪嫌明確,遂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另外,尚有持刀殺傷人的林姓主嫌以及溫姓男子在逃,檢警正全力追緝歸案。
全案歷經數月審理,台中地院今審結,游男、林男、邱男、邱男、謝男等5人被依刑法第150條「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2年徒刑。
我不懂為什麼法官會用刑法第150條....而不是283條
第 283 條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拿刀的更可以用第271條殺人罪來辦 刑期十是10年以上
還找不到判決書 不知道是不是還沒上網
但居然用第150條真的扯
※ 引述《stevenchiang (RF)》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台中2寶爸吃滷肉飯遇刺身亡!5共犯今遭判刑 持刀主嫌仍在逃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市第二市場知名山河滷肉飯2022年6月間發生命案,黃姓男子僅因被誤認在打電話撂: 人,竟遭一群自稱是天道盟正義會的10餘名男子,持刀、塑膠椅、工業電扇圍毆致死。事: 後游男、謝男、林男、邱男、邱男等5人涉有重嫌,被依殺人罪嫌起訴,台中地院今審結: ,5人全被依妨礙秩序罪嫌判刑2年。不過,溫姓男子即持刀的林姓主嫌仍在逃,已被發布: 通緝。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608/2515910.htm
: 6.備註:
: 厲害了,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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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查帳戶
監獄太滿了 關不了太多人
好了啦~你比較會就是你坐在法官席了
你要問檢查官吧
側翼等等就來嗆你法盲了 保重
第283條 聚眾鬥
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 避免你眼盲 我幫你上色
阿 為什麼不用哪條 法官的自由心證啊
要馬串供說我只有助威 把持刀的推給
看檢察官要不要上訴了
逃跑的那兩人
樓上是 看家屬服不服 才是重點
怕判太重了,加害人權益受損
我先把你ban了再跟你解釋
台中黑道勢力可是很可怕的
能判多輕就多輕,能判無期就不要判
死刑…大概是這樣
所以說台灣法官乾脆重新送到國外再教育
鬼島法官是最需要用AI取代掉
台灣人為什麼討厭法官就是這樣
用AI取代這些人最好
文組 你要要求什麼
還沒判決書 先不上車
天道盟欸 承國大大在罩的
關鍵字:天道盟, 民進黨尊為國策
只有死人不可教化,大家都可教化所
顧問呢
以越判越輕
放心,拿刀那個法官會說沒有證明刀傷是
致死原因,故無殺人問題
無罪
這群黑道是桃園來的 不是台中的
大家自己投的阿,怪誰
還不是實質廢死有教化
你再去看看150後段的罰則,再跟我說哪
我貼給你看 首謀及下手實施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50條是用被害人沒有死亡或重傷 一旦被害人死亡或重傷 旁邊搖旗吶喊的、助勢都是5年以下 主謀是用第271條殺人罪
10年起跳個比較重
輕判拼再犯 法律人賺爛
想也知道是收紅包
只因沒殺到法官 就這樣 懂??
桃園 不會又是那個凱哥吧?
拿刀的那個跑掉就好 其它人可以用輕
的法條判 都安排好了
150用在人沒死傷就合理,有死傷應該用283
法律專業...
用殺人罪辦等等就要上刑法19條了
因為這幾個不是下殺手的
天道盟這三個字可以解釋這個疑問嗎
怕!治安真差
說不定全部推給在逃的
等一下 法匠 法盲 又要出來了...
我動手,他不知道怎麼就死咧,關我屁事
你要不要想一下鬥毆是什麼意思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621號刑事判例要旨:「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所謂聚眾鬥毆,係指參 與鬥毆之多數人,有隨時可以增加之狀況者而言。 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是想說被害人只有一個嗎? 死者朋友也要到場 所以已經符合聚眾鬥毆的要件了 即使不是用283條 ,那拿刀下手的也會用殺人罪來判 還是你要說主謀沒有殺人故意? 那也會是過失致死
選舉比較重要
保護加害人
為什麼這麼相似要挑輕罪判
做刺身
完全執政 司法改革 黑道猖獗 黑道有衝鋒槍
恭喜台灣又又又浪費了8年
犯罪天堂
關太久了不好 早點放出來
哥布林司改大成功
5個人平攤大概是1個人8~10年,法官會覺得這
群體殺人 才兩年真的有點誇張..
可能用chatGPT 都比法官好吧
這樣是關40年夠了
台中不意外
乾你屁事 你法官喔?
有悔意啊 台灣犯罪在法官面前演技 比什麼
喔,判2年喔,呵呵
大律師都有用
你不知道罪犯才有人權嗎
殺一個人關15年,5人各關2年=10年,法官覺得
這樣加害者很可憐耶 關那麼久
萬一判太重假釋要等很久 很不方便內
法條千萬條,要用______,嘻嘻
283不是雙方都要聚眾嗎?被打的一方沒
有構成吧
有,可以點新聞進去看 死者朋友也有到場
整個風氣就是要走教化路線
法官根本沒有專業可言 有夠恐龍
用傷害致死判,刑度也差不多啦
為何用150條,因為殺警案就是這樣辦
韭菜怎麼可能用超越殺警案的條件去判
被一群人打死刑責那麼輕,好可怕
法官選重的法對他有好處嗎?這黑道耶
欸不是都死人了欸,怎麼判的像單純圍毆
啊?
大概是嫌犯都是固定~不構成283聚眾
法律人才不care法盲的看法
法官說服自己用的法條合理 其他人都是法盲
給JudgeGPT判
鬼島法條就是這麼荒謬.立委也擺爛不修讓恐龍
整天自由心證
我猜是聚眾鬥毆的定義問題吧?
賤種狗娘養的法官聚眾圍毆殺人判2年
法官判太重會不會有生命危險欸??
在國外,這個應該死刑了
兩年
這比騎機車等姐下班卻被從後面砍殺的更瞎
問就是看他有悔意
因為台灣是犯罪天堂,要保護加害者
法畜
兩個不都是五年以下嗎?
吆喝一年以下 出手五年以下?
司法已死
文組你期待什麼嗎?
台灣人命不值錢意外啥?
鬼島法匠就想這樣判你管的了 是別人家的命
他哪在乎 交差了事 社會崩潰混亂他又沒差
台灣法官正常操作
三長一短選最短 不問是非只為績效
法官就自由心證啊 想怎判就怎判反正別
人孩子死不完 死的不會是自己家人
另外有可能這種幫派都有些背景勢力 讓法匠
能感受到他們的"悔意" 當然多給予呵護了
這種就是生兒子沒屁眼的,爛貨跟狗生出
來一樣是垃圾
因為活著的加害人才有人權,尤其命案
因為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刑度比較重阿
不管論政還是論法 PPt永遠看新聞稿高潮
至於能判五年為什麼只判兩年就是另外一個事
了
最大刑期都是5年以下,這條跟妨礙秩序比妨
礙秩序還有6個月以上
Ptt啦 乾
法官自由心證的範圍實在太大了 根本隨他高
興判幾年
以後知道了吧 殺人要揪團
垃圾民進黨的司法體系
$$$$$$
恐龍就是避重就輕啊,你講了再嗆你
干預司法、非專業
因為聚眾鬥毆是指兩派人馬打起來
旁邊搖旗吶喊的也有罪
司法改革大成功
法匠會跟你說法官最大不准質疑
聚眾鬥毆不是動手的,動手的各自論傷
害
失智列車 150條有最低六個月 上限都五年
用150條比283還重 這篇到底在為什麼三小
拿刀捅人的 用271殺人罪 至少10年 你看一下 判多久
傻眼
然後主嫌拿刀捅是殺人沒錯
小提醒!有一筆存款入帳囉!
什麼事都會發生
日常不意外
EE政績
其實是立法委員的鍋
鬼島日常 不意外
五毅高中生,意外嗎?
到底為什麼用最輕的一條
國策顧問罩怕什麼
法律人會說是立法不完善的鍋 但絕口
不提明明有法律卻不用的狀況
唉
拜託,人民只能自立自強,人家黑道都是有
天道盟的顏色是
犯罪天堂
關係就是沒關係
法律人只會甩鍋立委阿 無視佛經念太多的
有沒有長眼睛是 天道盟 的
15
有沒有鍵盤大法官可以出來幫鍵盤法盲仔上個課 為什麼用殺人罪起訴的五人 判刑的時候居然變成妨礙秩序罪了? 是殺人 = 妨礙秩序 還是妨礙秩序 = 殺人?? 真的看不懂欸 一群人把一個人圍毆致死 叫做妨礙秩序喔???5
印象中以前看過一則案件 反正就是有一個人在車上被殺害 當時車上還有其他兩個人,共同列為嫌疑人 但是因為沒辦法確定到底是誰下手殺的 最後居然變成兩個人都是無罪2
撂 : 人,竟遭一群自稱是天道盟正義會的10餘名男子,持刀、塑膠椅、工業電扇圍毆致死。 事 : 後游男、謝男、林男、邱男、邱男等5人涉有重嫌,被依殺人罪嫌起訴,台中地院今審 結X
(反串)台派覺青表示: 判刑兩年就已經夠重了好嗎,你們這些八卦鄉民是包青天看太多、還活在王朝馬漢拖出虎 頭鍘立即用刑的年代,程度低到拿司法A片打手槍,任意踐踏生命、反普世價值與反社會 人格嗎?(但不包括我廢死人權老師日前乘中捷遭吊臂砸死一事,其必然嚴懲,方洩我恨 )3
蛤! 所以這死者是真的倒楣 就是吃個滷肉飯而已 就被打死刺死了 死者黃先生是確實不認識這群流氓
爆
[問卦] 拖行講話大聲的民眾 觸犯刑法302條刑法第 302 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 以下罰金。 今天各大新聞台 都清清楚楚的拍攝到,31
[問題] 棒球場上衝突屬於犯罪行為嗎?小弟法盲,好奇問一下, 如果棒球場上發生衝突,出拳打人之類的, 有構成犯罪行為嗎? 簡單查一下, 普通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23
Re: [新聞] 海神惡煞非現行犯?中警局止血11時將公布第 88 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5
Re: [新聞] 快訊/郭彥均揭「很多孩子走了」 刑事局多少人才算是眾人不是主觀定義好嗎。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 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 結構性組織。 《刑法》第150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4
Re: [新聞] 班長遭揮拳臉部掛彩 教召士兵暴行犯上薄是哪個法界人士說出這種見解的,記者家門前賣冬瓜茶的阿婆嗎? 是狗教他的法律嗎,說這種懶叫見解,不怕全家死光光嗎? 判決書上就清楚寫著了 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 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
Re: [考題] 刑法第27條中止未遂的題目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7 條3
[問卦] 一個關於群毆的疑問大家好啊 又是城武我啦 事情是這樣的,根據我國刑法對於群毆的定義: 第149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 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八萬元以下 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灣賤種本來就欠幹欠打阿 每次發生這種新聞就只會在那叫什麼 打通電話要求修法也不做 不打你打誰? 希望以後不要打到你
爆
Re: [新聞] 擋3大法案? 柯建銘稱「不急」:藍白委6289
[問卦] 新北耶誕城是不是退燒了???47
[問卦] threads:高雄有魷魚遊戲根本首都56
Re: [問卦] 中共打來是誰要去面對?50
[問卦] threads上面因為建中放女學生立牌吵翻了爆
[問卦] 為什麼8+9都可以穿名牌、開雙B?爆
Re: [新聞] 卓榮泰:天災來時 地方要自己面對50
[問卦] 蔡依林為什麼要把香爐穿在身上==48
[問卦] 以前班上不念書的8+9長大後真的撿角了嗎?44
Re: [新聞] 民眾黨版財劃法遭藍營丟包 黃國昌喊可接33
[問卦] 1000萬房貸 壓力有多大?43
[問卦] 一樣宣傳魷2 為何差別待遇呢?42
[問卦] 蹦闆為什麼不敢提到增重失敗爆
[問卦] 為什麼日本有辦法讓89變成過街老鼠?34
[問卦] 8+9是都有割胃才這麼瘦嗎?33
[問卦] 小鍾:請統粉不要公布我的個資45
[問卦] 每年中央少的錢 就撤掉數發部 不就好了78
[問卦] 政黑:財劃法 台北拿那麼多錢幹嘛用29
[問卦] 高雄人一直看造型氣球不會膩嗎27
[問卦] 人力費上漲 未來長照怎麼辦?22
[問卦] 大安國小是天龍小學嗎8
[問卦]八又翻? 現實風向一面倒 根本不挺統神?爆
[問卦] 為什麼高雄人覺得北中在搶他的錢36
[問卦] 如果超哥 蹦闆打起來要選一邊?20
[問卦] 曼谷觀光是怎麼打造那麼強的19
Re: [新聞] 抵制傅崐萁!苦苓:只要他還活著絕不踏進17
Re: [新聞] 元旦起禁止旅宿提供「一次性盥洗用品」13
[問卦] 每年給你23萬,你願意搬到一個小島嗎?18
Re: [新聞] 民眾黨版財劃法遭藍營丟包 黃國昌喊可接18
[問卦] 台灣傳產老闆為什麼不給員工加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