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道1號連環撞引火燒車2死 酒駕女20萬元
先不管酒駕不酒駕的
在國道上發生車禍
只要車子動力沒壞還能動
都不要隨意把車停在車道上
一堆死亡車禍都是事故後二次車禍造成的
不要再自以為需要停在車道上釐清責任了
馬的釐清什麼責任釐清到命都沒了
附上新聞
國道「二次事故致死」單月4起 高公局:謹記這7字訣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722117
2022年九月,國道全月6起A1中有4起是二次事故
超過一半根本是多死的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6.8.148 (臺灣)

※ PTT 網址
推
事實
→
那女的打橫在路上,都沒被直接撞死
→
死的都是為了閃過她的人

→
新聞內文也是寫“拍照記錄完後,將車輛移
→
至安全場所”,所以他們這樣宣導認為下車
→
這樣拍照都不危險?不先去移車到安全地?
推
拍照過程其實超危險。。。
有行車紀錄器的話,連拍照都不用,先往前開200公尺後靠路肩再說
※ 編輯: dj720c (219.86.8.148 臺灣), 01/23/2023 09:42:14推
我會長按喇叭。所以我不喜歡別人長按喇叭
→
因為如果小事就按,真出事長按也被當小事
→
在我認為,聽到長按喇叭就是四面八方全減
→
速,這種大事才值得按..
→
因為喇叭沒有方向性,只好聽到的全注意了
→
像本文多車撞且起火死人,長按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