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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一堆護航老師的確定?台灣是法治國家欸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一堆護航老師的確定?台灣是法治國家欸作者
thisisapen
(我真的怕了)
時間推噓 1 推:3 噓:2 →:6

依我個人的經驗,我覺得警方就這個案件的處理真的是荒腔走板

第一,本案不是現行犯,一般來講頂多員警到場,然後事後約時間去派出所做筆錄,就算是老師堅持,只要不是現行犯,頂多也只是老師自己先請公假去派出所做筆錄,怎麼會把學生一同帶去派出所

第二,小六學生才12歲,根本不可能成立刑事犯罪,而且當時是上課中,縱使再笨的人,應該也知道最好是等到有家長陪同一起去做筆錄,怎麼會有警方願意去捅這個馬蜂窩,在家長不在場的情況下,讓學生跟提告的老師一起去做筆錄,就算如警方所說的,有事先徵得家長同意,但家長在這種情況下,真的是出於真摯的同意嗎?況且,小六學生接受警方詢問有家長陪同的權利,可以只因為簡單打個電話就剝奪嗎?

※ 引述《damm (S e t h知道有人要講草?1)》之銘言:
: 你認為老師應該要阻止
: 老師應該要拒絕的立場在哪裡?
: 撇去老師是受害人的身分,
: 警察依法要求刑事嫌疑人說明,
: 怎麼會有還要去保護嫌疑人的錯覺?
: 這當中立場最大的錯誤,
: 是刑法100條法律本身的問題,
: 才會有返校等電影情節出現,
: 可是那是法條本身的問題。
: 現在應該是偏向刑事傷害的部分,
: 怎麼會說老師還應該要去保護學生?
: ※ 引述《salu005 ()》之銘言:
: : 小孩拿球棒打你你報警,OK,情理法都站得住腳,法律會還你一個公道
: : 但警方逕入校園直接將老師和小孩"一起"帶回警局製作筆錄,你身為老師非但沒有阻

: : 有拒絕還配合?事後還全部推給警方,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吧
: : 一堆人還在護航老師校方何錯之有,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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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en 12/03 10:07現場看到還約什麼,直接請去就好了

hosen 12/03 10:07警察是請雙方當事人到警察做筆錄,又沒逮

hosen 12/03 10:08

hosen 12/03 10:08有沒有成立犯罪不是警察決定,那是法官做

hosen 12/03 10:08主,他只負責處理移送

small049 12/03 10:09家長可以提出拒絕

ASSESSMENT 12/03 10:10哪個嫌疑犯是真摯的想去作筆錄啦

Mrandy 12/03 10:11警察不敢到大學捉人 只敢進小學捉小學生

Mrandy 12/03 10:13兒少法都不懂的小學老師和警察都該被法辦

godmrbean 12/03 10:13這是政治事件!

albert071519 12/03 10:16家長都同意了,垃圾就是該給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