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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女校護為什麼不離婚再吃體育老師?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女校護為什麼不離婚再吃體育老師?作者
atrophy5566
(阿戳飛5566)
時間推噓 推:0 噓:0 →:1

※ 引述《zuvio (zz)》之銘言:
: ※ 引述《OAO5566 (OAO)》之銘言:
: : 如題
: : 有另一半的狀態下還偷吃,不是一種背叛的行為嗎?
: : 女校護這麼喜歡體育老師的體力,怎麼不先離婚再吃?
: : 這樣就可以吃很爽吧
: : 有婚姻還偷吃,搞到現在撕破臉,大家都知道有比較好?
: 教你一招
: 如果對方是老師還敢偷吃你老婆
: 你可以直接告他不適任教師直接解聘
: 現在教師法超嚴格,性騷擾就會解聘
: 外遇也可以用行為不適任解聘
: 讓這個垃圾直接丟掉工作
: 就會知道玩人妻是不對的行為


這篇是不是想誤導人啊

我剛剛去看教師法的法規,根本沒有外遇這一條

大部分都是性騷擾、性霸凌、體罰、霸凌等行為

而且教師解聘要經過教評會,教評會成員都是同事

要同事開除同事,情理上面很難做到啦

體罰都可以搓成師生衝突或是求好心切了,一個小小的外遇就要開除

剛出社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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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60133 08/01 00:57大家都沒差。唯一有差是她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