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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聖結石遭疑「是蘿拉房東」! 本人深夜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聖結石遭疑「是蘿拉房東」! 本人深夜作者
s8752134
(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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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vemeApen (走林森北路回家)》之銘言:


不是啊,聖結石講這樣越講越多漏洞,要確定捏?

我看聖說的 "不是聖人" 這間公司從 2019 年成立,公司註冊地就一直在蘆洲

那個地方沒有變更過。

按照他的說法,如果不是聖人這間公司在 2021 年已經 "停業",那為何他可以

繼續使用蘆洲該地? 那個地址所有者是公有的。

是蘆洲捷6開發大樓公有不動產對外招租的其中一戶。

我看了一下原始招標規則,如公司收起來理論上應該是要辦理退租並且重新招標

才對啊? 即便此點我認知錯誤。 但是:

租賃合約第一條第二項就寫得很清楚了 - 不得要求換租他戶

招租規則第七條第六項也寫了 - 禁止轉租 or 委託他人使用

第七條第九項也寫得很清楚 - 不得任供其他人寄居

我查 "不是聖人" 這間公司,蘿拉也不是董監事成員,公司本身停業也不會是員工,

但是按照阿嘎那方的說法,蘿拉就住在裡面,很明顯就代表違反使用規定。

所以聖在那邊扯啥無罪推定原則之前,是不是針對這個招租狀況有無違規也解釋一下?

如果真如上述所講,是自己違規,還有辦法拿出切割刀嗎?




: 聖結石1日深夜接近午夜發文說明與林沛蓁的合約關係,以下為全文。
: 大家好,我是聖結石(曾聖傑),不是聖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我之前2019年做服飾品牌的公司
: ,已於2021年停業,跟ABCDEFG合約事件都毫無關係。
: 本人目前為全職投資者,持續尋找有潛力的個人、團隊、公司進行天使投資,亦有幾處工作
: 室作為新創孵化,只要是本人所投資的個人、團隊、公司都能24H使用,通常都是用於開會
: 、辦公、簡報、聚餐等,工作室亦有準備床、沙發、衛浴,可供新創項目團隊睡覺、洗澡等
: ,有點類似共享工作室的概念。
: 林沛蓁是我所投資的「其中一間」公司的「投資者之一」,在2024年6月6日蔡阿嘎發出聲明
: 之前,本人已在2024年5月18日簽署投資合約確定投資該公司,且根據投資合約協定在兩年
: 內不得退股,林沛蓁在蔡阿嘎發出聲明之前就已取得我的同意,可以合理使用共享工作室,
: 無論是辦公、開會,還是睡覺、聚餐。
: 在林沛蓁2024年12月31日發出聲明之前,本人只能依「無罪推定原則」處理,即刑事訴訟法
: 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於法理
: 都無依據能請林沛蓁離開共享工作室。
: 而林沛蓁於2024年12月31日於個人社群平台發表聲明,坦承涉及不法情事,並已申請自請調
: 查,本人將於近期與林沛蓁協商新創孵化共享工作室的使用權之議題。
: 本人面對任何不法情事,本人絕不支持、絕不容許、絕不姑息,更遑論包庇、協助其任何形
: 式的脫罪,本人公開呼籲林沛蓁應負擔起配合檢方偵辦、積極還款等應負之責任。
: 2025/01/02 聖結石(曾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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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online 01/02 10:54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要登場了嗎?

keroro39 01/02 11:03好了啦到底有哪個房東符合使用規範 都馬

keroro39 01/02 11:03要房客不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