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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作者
squelch
(小迷糊)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6

※ 引述《ltytw (拉米亞妹妹)》之銘言
: ...那
: 照這邏輯
: 其他國的人
: 被電死
: 會賠償嘛?
: 我們以前到現在
: 針對政府設備造成他國人死亡
: 都怎麼處理的?
: 有沒有過往的一些案例可以挖來看?
: 嘶嘶


那不重要啦

我來跟你講為什麼法官要用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處理

因為國賠法裡面能處理的對象就是國家,

外國人以互惠原則或另有條約處理。

請問中華民國至今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嗎?

沒有

沒有

沒有

如果我們不承認中國人的國籍,

請問適用什麼身份處理?


啊就引用兩岸關係條例去處理啊


請民進黨趕快修憲,

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主權獨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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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751102 05/26 09:29你說修就修 你哪位?

meatbear 05/26 09:29所以就看是法官要被教育 還是鄭運鵬要

meatbear 05/26 09:29被教育

gfabbh 05/26 09:48修兩岸條例不就行了,搞個準用國賠法的條

kenro 05/26 09:48法官就是刻意擴大,和現實不符

gfabbh 05/26 09:49文出來呀,

hosen 05/26 10:01修兩岸條例也不能違背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