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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結帳比標價貴13元「告全聯詐欺」 顧客: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結帳比標價貴13元「告全聯詐欺」 顧客: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2

以民法來說 貨架上的標價是要約

要約的效果就是要受到標價的限制

賣家不可以結帳再改價錢

以行政法來說 這消費糾紛是賣家的鍋

如果不是單一個案 消保官要出來給通盤解決

至於刑事詐欺 我個人覺得比較難舉證

我是建議修法 要有高金額罰則才有效果

不然差十幾元 去爭取權利 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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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 07/20 22:55別做夢了 鬼島消費者權益就是個屁

kilo7 07/20 22:57法官:重罰100倍 賠1300給這位仁兄

erisiss0 07/20 22:59詐欺在台灣很難成立的

sdamel 07/20 23:53可是這個價差對應的是所有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