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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五度判死沒用!最高法院堅持讓他活 雙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五度判死沒用!最高法院堅持讓他活 雙作者
H23324216
(showtime)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2

※ 引述《wild2012 (噹噹噹噹噹)》之銘言:
: 才殺兩個 小咖啦
: 看看之前的 一個比一個扯


其實這已經全部都由法官來決定了,一般人根本沒置喙的餘地

甚至沒資格去討論,看看兩公約的法條就知道

第六條:二 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
本公約規定及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
刑。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才可以判處死刑

但何謂情節最重大呢? 兩公約根本沒規定,那麼就搭配精美的中華民國憲法來解釋

第78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所以了,何謂兩公約中所說的"情節是否重大" 一切由"司法院法官"來解釋


這已經是人治,不是法治,今天就算法官說不簽聯絡簿"不屬情節非重大",你也不能說什麼


早就放棄了,要司法改革,只能等解放軍來改革,別無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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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e04 05/02 16:38中國也是人治啊…死緩就笑話

hikaru77613 05/02 16:39沒有司法正義,只有私刑正義…

AFROGUNSO 05/02 16:44兩公約?穆斯林齋戒你怎不跟著絕食

dnzteeqrq 05/02 16:53一堆恐龍法官就是台灣毒瘤 =.=

dnzteeqrq 05/02 16:53蔡英文司法改革到哪了 =.= 拉基

zephyr105 05/02 17:03,立法委員可以修阿

zephyr105 05/02 17:03怠惰的是立委吧

lml99 05/02 17:31兩公約關我屁事,有承認台灣是國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