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問卦] 聖經教導處死結婚時非處女的,廢死??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聖經教導處死結婚時非處女的,廢死??作者
around14357
(arrd)
時間推噓 X 推:0 噓:1 →:4

台灣可能要廢死了,鄉民大多很不滿。

台灣支持廢死的很多是受歐洲價值觀影響,而歐洲向世界推廣廢死也有宗教的推動,如天主教會。
一篇新聞如下
教宗宣示反死刑 堅決推全球廢死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01817

德國的基督教議員也曾來台關切過台灣的死刑問題。
會見蔡總統 德國議員:死刑是非常不人道懲罰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10240098.aspx

海特也說,作為一個人權推動者,他必須提出死刑的事情,在台灣目前仍有判死刑、執行死刑的情況,身為一個基督教信徒,死刑是非常不人道的懲罰,不是只有對死刑犯,對於那些判死刑的法官、那些要執行死刑的官員來說,是很不人道。

台灣基督宗教信徒比例雖然不高,但在政治上的影響力卻遠高於信徒比例,至少比ptt這些反廢死鄉民的影響力高太多了。

我個人沒有特別支持是否廢死,我認為還是要考量各國國情。
但是關於這些以基督宗教作為理由在台灣宣揚廢死的。
不得不提出一個質疑,在聖經中有一大堆所謂上帝制定的死刑律法要信徒處死作了什麼事的人。

舉個例子,聖經申命記22章內容

人若娶妻、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信口說他、將醜名加在他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他同房、見他沒有貞潔的憑據。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恨惡他、信口說他、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終身不可休他。
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 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因為他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作了醜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以這段經文質疑教徒的廢死理由。

主張廢死的教徒們總說"只有上帝能決定一個人生死"。
這跟這段經文明顯矛盾,這段經文是教導由"本城的長老"作決定,如果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打死。

本城的長老可不是上帝,但在聖經中長老卻可以決定一個人生死。
其實在現今中東與南亞一些偏遠地區,往往也是由那些部落長老作裁判,甚至執行死刑,這作法跟聖經是一樣的。

主張廢死的說死刑可能會有誤判。
在聖經這段經文中判斷新娘有沒有貞潔的憑據是"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就是俗稱的初夜落紅,在古代各地普遍以此判斷是不是處女。

然而現代醫學知道,
除了性行為之外,仍有許多外力因素可能導致處女膜受損破裂。

在聖經當時的社會,女性若因其他外力因素導致處女膜受損破裂,就可能因為這個上帝制定的死刑法律而被本城長老處死了。
所以聖經中的死刑並不在乎會不會誤判。

有人可能會提到福音書中耶穌那段是否打死淫婦的故事。

這段故事經現代學者考據是後來基督徒自己加上去的,最早的抄本沒有。這可能是反猶的基督徒為了塑造出猶太人要陷害耶穌而添加的故事。
因為當時猶太人是羅馬帝國在統治,猶太人是不能自己動私刑的。

這段故事是能不能動私刑的問題,不是耶穌反對國家司法機關的判刑。

畢竟以基督教的看法世人都犯了罪,若說只有沒犯罪的人才能定人的罪判人刑罰,那就沒有人能當法官了,歐美的司法制度都得解散了。而且現今基督教如同國教的美國部份州也還有死刑。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85.218 (臺灣)
PTT 網址

elec1141 05/19 19:12基督宗教

CODDDD 05/19 19:16天主管在宗教改革後自身也有改革與開明化

CODDDD 05/19 19:16反倒是一些新教派仍食古不化

我同意天主教比一些新教教派要開明化。 但天主教再怎麼開明也不能無視聖經內容說聖經主張廢死吧 明明聖經有一大堆要信徒執行死刑處死犯人的內容。

johnny 05/19 19:17看韓國不就知道

不曉得你想表達什麼,跟這篇所談的聖經是否主張廢死有關嗎?

※ 編輯: around14357 (112.78.85.218 臺灣), 05/19/2024 19:20:47

adamyang2000 05/19 19:29女人婚前一律體檢 禁止詐騙

我認為在聖經這段經文中的情況,新娘本身應該不會故意詐騙新郎。畢竟被發現不是處女 就要處死,新娘如果自己能選擇的話那乾脆選擇不要結婚好了。當然在那個時代女性是否 結婚是沒得選擇的,應該是由父親決定的。

※ 編輯: around14357 (112.78.85.218 臺灣), 05/19/2024 19: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