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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死刑釋憲後首例逃死!惡狼持鐵鎚虐殺性侵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死刑釋憲後首例逃死!惡狼持鐵鎚虐殺性侵作者
nobody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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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el ()》之銘言:
: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 記者署名:溫于德
: 完整新聞標題:死刑釋憲後首例逃死!惡狼持鐵鎚虐殺性侵女師5度判死 改無期定讞
: 完整新聞內文:
: 2024/10/04 16:43〔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 10年前高雄市發生師鐸獎退休女老師遭性侵殺害命案,凶手劉志明被依強盜殺人罪接連
5
: 度判處死刑。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定他並未搶奪被害人的2000元現金,且具有更生改善
: 可能,首度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檢方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確定,成為憲法法庭9月20
: 判決嚴格限縮死刑後,首個逆轉逃死的確定案件。
: 最高法院說明,更四審判決結果嚴格秉諸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的自白補強證據規定

: 以及同法條第161條第1項的檢察官舉證責任規定,也就是憲法法庭於9月20日做出「113
: 度憲判字第8號死刑判決」所揭示刑事訴訟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意
: 。
: 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已詳細論述如何認定劉嫌屬偶發性犯罪,並非與被害人有嫌隙,

: 及事先謀劃、對被害人下手的理由,更四審並於量刑時審酌刑法57條科刑的有關一切情
: ,同時參酌量刑前的評估調查報告,與2位鑑定人的意見,故以醫療角度而言,不能完
: 排除他有更生改善的可能性,故改判無期徒刑;另考量檢察官上訴理由並不完備,予以
: 回,全案確定。
: 2014年11月間,劉志明不滿同居女友分手又斷絕連繫後,隔月3日攜帶購買的鐵鎚,騎

: 車去女友住處找人未果後,在高雄左營區哈囉市場旁亂逛,並在蓮池潭路見被害人剛買
: 菜,準備開車回家。
: 劉嫌想搶車代步去看女友,並趁被害人坐上駕駛座,拿出鐵鎚連續重擊頭部14次,導致

: 量出血死亡,過程中竟還涉嫌性侵,及搶走皮包內2000元逃逸,5天後被警方逮捕,依
: 盜殺人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 高雄地院一審認定劉嫌觸犯妨害性自主和強盜殺人罪,犯意各別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有

: 徒刑10年和死刑,妨害性自主部分檢方和劉均未上訴因而定讞,他並入監執行,強盜殺
: 罪則向高雄高分院提起上訴。
: 高雄高分院二審、更一審至更三審的合議庭法官,均認為劉嫌手段殘忍、情節重大,有

: 世隔絕之必要,依強盜殺人罪,接連4次判處劉嫌極刑,但都被最高法院以有疑點尚未
: 清,撤銷發回重審。
: 高雄高分院更四審5月7日宣判,合議庭認為劉有搶奪汽車未遂,但卻未搶劫現金2000元

: 並審酌他是隨機、偶發性犯案,非計畫性為之,不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所定「情節
: 重大之罪」。
: 更四審並依醫院鑑定報告,指不能完全排除劉嫌具有更生改善可能性,並考量他有悔意

: 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 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20333
: 備註:
: https://youtu.be/t6RehcgwCVQ

好奇問一下
既然這麼堅持要廢死
如果改成死刑不用執行
但出獄後一年內凌虐他一律無罪
這樣能不能比死刑更能遏阻犯罪啊
真是豈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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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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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karu77613 10/05 19:04又在幻想了,實際一點狗幹你選區的

hikaru77613 10/05 19:04立委要他認真修法好嗎?

nixon 10/05 19:04你喜歡以牙還牙可以去中東

j30037tokro 10/05 19:05白癡還要讓他待一年,直接褫奪人權就

j30037tokro 10/05 19:05好了。判了當下任何人可以對他做任

j30037tokro 10/05 19:05何事,包含活摘器官拿去賣,沒有法

j30037tokro 10/05 19:05律可以保護的人才會覺得恐懼

tpkgo 10/05 19:14幹實事可以嗎

xixixxiixxii 10/05 19:24少幻想了

peterjfs 10/05 19:25感謝68981740%一路相挺

TBking 10/05 19:47隨機明明也很恐怖(任何人都可能成為目標)

TBking 10/05 19:47,憑什麼有計劃性殺人才可以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