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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捐款專戶的真相,可批判,別造謠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捐款專戶的真相,可批判,別造謠作者
andyhahaha
(天線寶寶出來玩)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2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 阿肥我是執業社工師,真心覺得社會可以有多元聲音,可以批判可以討論
: 但無誤的臆測、造謠、以及運用似是而非的言論帶風向真的非常非常不可取
原文恕刪
: 問題:為什麼拿捐款做代位求償跟聘請律師?
: 答案:善款僅待墊,非支付,訴訟曠日廢時,且九成以上民眾不知道怎樣走訴訟程序
: 真相:九成以上民眾根本不知道要怎樣走訴訟,且訴訟到定讞得花很多時間
: 民眾委託政府求償以及協助訴訟,先把補助款領回去
: 如果訴訟結束之後賠償比補助款高,就補差額,比補助款低就直接補助不追回
: 對於民眾來說,我不覺得這決定有錯,可以讓民眾省掉訴訟的時間壓力
: 而善款也僅是待墊,市府必須編列預算逐年將款項還給善款
: 所以怎麼看都是雙贏的選擇,或許不完美,但也不吃虧吧
其他部分我不是很熟
但我看到這個地方覺得怪怪的
所以我就去查了一下,然後搭上你的說法
就變得更怪了

也就是說,市府先行以善款補償受災戶
然後取得代位求償權
那麼,這裡就出現問題了
代位求償,那當事人就是市府了,而不是受災戶
然後我再去查,市府總共拆成六大案
也就是說狀況變成

「市府有六個案子要打,但是花了六千萬律師費
所以一個案子律師費要一千萬」
就算打到高院,兩個審級
那也仍舊是一個案子要花五百萬律師費

是這樣嗎?
我搞不太懂為什麼可以這麼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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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diodept04/07 00:524%好了啦

justice200804/07 00:53你覺得需要這麼多嗎 還不就善款捐太多

justice200804/07 00:54肥水不落外人流

chris4409904/07 00:55你可以再去查查是哪個律師事務所打的

stlinman04/07 01:07勞動部長:蛤~

kid72504/07 03:43查出來應該很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