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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屏東女遭擄殺枉死 無業男犯案後裝傻與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屏東女遭擄殺枉死 無業男犯案後裝傻與作者
MarkFung
(馬克方)
時間推噓 X 推:1 噓:4 →:1

哪有可能立新法保護被騷擾的受害者
第一個跳出來反對的絕對就是台男啦
一旦立了相關保護法律
台灣男權世界第一的地位可能會動搖
這裡的諸多台男怎可能接受?
反正台女對台男來說都是母豬,
從沒當人看過,怎樣對待都行
八卦台男、母豬教主長年這樣教育大家
你現在突然說要立法保護被騷擾受害人
這些台男還不馬上跳腳?
大喊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在男權世界第一的台灣,想要保護弱勢
台男就會覺得自己的權益受損
所以這種悲劇不可能改善的啦
不然人家男森要怎麼辦?
台男總說自己好可憐好悲哀的不是嗎
難道就為了讓台女不被擄殺
要犧牲台男騷擾、辱罵台女的權益嗎?
※ 引述《LDMisshit (LDMisshit)》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TVBS
: 2.記者署名:周嘉茹
: 3.完整新聞標題:屏東女遭擄殺枉死 無業男犯案後裝傻與警鬥智
: 4.完整新聞內文:
: 屏東縣萬丹鄉在8日晚間驚傳假車禍擄殺案,嫌犯開車衝撞一名女騎士後直接強行把人帶: 走,女子就此人間蒸發,再找到已成一具冰冷遺體,不過女騎士遇害前其實曾報案嫌犯多: 次跟蹤騷擾,不過警方以「黃男非曾女親故」為由,無法申請保護令,如今卻發生憾事: 。
: 該名55歲黃姓嫌犯,某次至通訊行辦手機時認識年僅29歲的死者,當時嫌犯見女子長相: 甜美,竟想追求已婚的她,黃嫌自2月起曾2度騷擾,1次在通訊行偷摸女子手部,1次是: 尾隨跟蹤,女子報警後嫌犯一度收歛,沒想到黃嫌在8日晚間10時許,先是開車尾隨下班: 騎車回家的女子,再預謀自後方追撞製造假車禍,接著把她抱上車強行擄走,最後凶殘: 殺害心儀對象。
: 其實在今年2月至3月時,死者發現自己遭黃嫌跟蹤騷擾,期間便曾向警方報案,雖案件已: 受理,不過由於黃嫌與死者非親故,僅能依法將黃嫌送辦並口頭告誡,無法申請保護令,: 沒想到如今發生憾事;犯案後黃嫌雖自行到案,但供詞反覆、對犯案動機交代不清,甚: 至還不肯說出死者下落,直接在警局呼呼大睡。
: 對此警方出動上百人力地毯式搜索,最後在距離黃嫌住家50公尺廢棄民宅找到女子遺體,: 檢察官漏夜偵訊完黃嫌,認其涉嫌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
: 且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仍持續追查偵辦中。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91022
: 6.備註:
: 原來有口頭告誡呀? 那我就放心了
: 出事了嗎? 人死了嗎? 沒有嘛~ 出事了再說嘛~ 自然有法律會制裁他嘛(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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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vemeApen04/10 12:30女同事跑去申請看你各位噁男怎麼工作

tsai99904/10 12:31引戰文無誤

BeNative04/10 12:33?

aforest4904/10 12:35廢文版主不刪?

damm04/10 13:36從來沒有期待過女拳邏輯

Jim149704/10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