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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民眾到底挺不挺 警察隨機盤查?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民眾到底挺不挺 警察隨機盤查?作者
DarkHolbach
(黑道公子讓你變失業魯蛇)
時間推噓 2 推:4 噓:2 →:34

※ 引述《yoyoflag (伊莉一咻)》之銘言
: 警察職權行使法
: 說什麼 合理懷疑
: 也沒有定義
: 怎樣是合理 怎樣不合理
: 都沒寫
: 所以 最終還是四個字 隨機盤查
: 民眾到底挺不挺呢?
: 自威權時代以來 隨機盤查都合法
: 太陽花時期 民意推翻了隨機盤查
: 火車警察被殺時 又開始挺警察 保護警察
: 現在隨機盤查 到底民意支不支持


民眾挺不挺其實不是重點,法律挺不挺才是重點。


法律挺員警隨機攔查嗎?並沒有。有興趣可以看看釋字535號講得非常清楚,我摘錄一段就好:

上開條例(指警察勤務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
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
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
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
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
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釋字535號在講什麼呢?我大概解釋一下,就是一個李先生有天獨自在天橋上,然後警察看到他要他出示證件啥的,他拒絕,被以侮辱公署罪法辦,就跟今天新聞的老師狀況有
點類似。


他不服氣就鬧到大法官釋憲去,也就有了釋字535跟後來的警察職權行使法。


釋字535講得很清楚了「上開條例(指警察勤務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


大法官釋字是等同憲法的,所以這個基本上也不需要討論了,法律規定就是不行隨機臨
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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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19159143.A.B71

pp77101704/23 14:27愚民被查習慣了會嗆你沒做壞事配合一下很難嗎? 不信等

pp77101704/23 14:27等會有人示範給你看

lee85313xd04/23 14:29明明就規定客觀上要有相當理由 但鴿子只會跟你說他主

lee85313xd04/23 14:29觀上合理懷疑

lee85313xd04/23 14:30然後有人就會說 你沒犯法怕什麼

magamanzero04/23 14:30問題在於法規阿 他們執勤是用那些法規 要不要修改?

現在用的警察職權行使法已經是釋字535之後修改後的版本了。 有興趣可以a我id,我上一篇有講警察職權行使法。

magamanzero04/23 14:32要說就行政機關擺爛不作為 鴿子能少飛一點 誰不想

linnx04/23 14:32法律規定就是不行就不會發生了嗎 wwwww

kaky04/23 14:33說的好像是法規逼警察違法盤查....

magamanzero04/23 14:33應該說你行政機關明定態樣公告 那鴿子也不會找麻煩

※ 編輯: DarkHolbach (223.137.1.151 臺灣), 04/23/2021 14:34:06

magamanzero04/23 14:34上面你覺得呢 法律也沒逼民眾誣告阿 XD

pooroo04/23 14:34遇到刁民你有客觀理由他一樣一直靠腰拒絕盤查,遇到爛警你

pooroo04/23 14:34完全配合還是一直刁你...自己選擇吧

magamanzero04/23 14:35我找一下看看是不是上次那個版本 感謝分享

kaky04/23 14:35太好笑了有人說誣告是法規沒規定清楚嘛?

pooroo04/23 14:36反正自己選擇什麼,不要出了事情再來靠腰就好警察就好都

pooroo04/23 14:36怪別人就好

magamanzero04/23 14:37不好笑 一點都不 很多是自以為告得成 事實上不行的

pooroo04/23 14:37反正台灣一堆垃圾人,對別人有過錯就要嚴刑峻罰唯一死刑,

pooroo04/23 14:37自己違規或犯法就開始扯情理法

magamanzero04/23 14:37連檢察官都可能告錯法條了 事實哪那麼簡單

lucifiel161804/23 14:38這個釋憲只講什麼情況下可能成立,不講什麼情況下不

magamanzero04/23 14:38不然法院負擔為什麼那麼大 就一堆自己為能告的阿XD

lucifiel161804/23 14:38成立。根本幹話沒人會當一回事

magamanzero04/23 14:39另外 我回去看了 還是不足阿

lucifiel161804/23 14:39不舉幾個可能構成違法盤查的例子等於沒人敢說警察所

lucifiel161804/23 14:39說的理由不正當

e5215504/23 14:39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治安要點路段算嗎?

magamanzero04/23 14:40能夠把可以實施的態樣都列出 不行都排除是最好

kobe5816004/23 15:02小心被奴民嗆 沒做虧心事有什麼好怕的

around1435704/23 19:00DarkHolbach 借個地方,關於你回覆我關於無神論的議

around1435704/23 19:00題,我前兩天有對此回應發了一篇文,你自己看一下。

around1435704/23 19:01怎麼就連你自己也沒遵循你說的原則呢,想了解你怎麼

around1435704/23 19:01看?

around1435704/23 19:03很多鄉民包括你對於不清楚詳情的新聞事件隨意論斷謾

around1435704/23 19:03罵會不會傷害人?會。可是誰在乎的?

DarkHolbach04/23 22:59我的法律見解絕對沒問題,連檢察官也是差不多說法

around1435704/24 00:34DarkHolbach 我說的鄉民對不清楚的新聞事件隨意論斷

around1435704/24 00:34謾罵又不是專針對這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