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爆卦] 政府即將要索取全部電子支付用戶消費個資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政府即將要索取全部電子支付用戶消費個資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時間推噓 X 推:4 噓:5 →:33

看起來是以前就有這樣的作法,文中所講的稅法授權,查了一下,應該是指稅捐稽徵法的第30條第一項:“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為調查課稅資料,得向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進行調查,要求提示帳簿、文據或其他有關文件,或通知納稅義務人,到達其辦公處所備詢,被調查者不得拒絕。”這樣的做法,有用信用卡的人應該早就被提供資料好幾年嘍~~~

https://bit.ly/3vQDyg7

新電支條例子法預告 提供用戶資料規則透明化
最後更新:2021/04/30 18:19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30日電)配合新電支條例7月上路,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相關子法規,將既有依法要求提供用戶身份資料、必要交易紀錄的範圍、方式「透明化」,明訂入法,以利電支機構遵循,預告期至6月28日止。

新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將在今年7月1日起施行,需配合訂定18項子法規,其中1項「電子支付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與海關身分資料及必要交易紀錄管理辦法草案」由財政部負責,已於近日完成並正式預告。

財政部官員說明,根據稅法授權,稽徵機關及海關基於查稅業務需求,有權向金融機構、支付機構要求提供其用戶身份資料及必要交易紀錄,一直以來都有建立這樣的金流資訊機制;此次,配合新電支條例修正,直接將要求提供資訊的範圍、方式「透明化」,讓新、舊電支機構能夠輕易的遵循,子法修訂前也已和電支機構交換過意見。

根據管理辦法,電支機構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須提供的使用者身份資料範圍包含個人姓名、國籍、身分證明文件種類及號碼、行動電話號碼、電子支付帳戶註冊日期,以及企業機構名稱、註冊國籍、登記證照或核准設立文件種類及號碼、聯絡方式、電子支付帳戶註冊日期等。

須提供的必要交易紀錄範圍則涵蓋8項,其中包含付款方支付工具種類、帳號或卡號,以及支付金額、幣別、時間,特約機構發生退款入帳的支付工具種類、帳號或卡號及退款方式、金額、幣別、時間,以及可資識別的交易結果資訊、電子支付機構統一編號等。

未來電支機構須在每年2月及8月,分別提供前一年7至12月和當年1月至6月資料;根據新電支條例,電支機構不得拒絕提供。

財政部官員說明,考量電支機構負擔,並符合比例原則,同一付款方(買家)一年內支付金額未達新台幣48萬元的案件,除非稅捐稽徵機關或海關認為有必要拿到完整資訊,不然電支機構僅須提供身份資料及付款方支付金額及特約機構退款入帳金額

官員表示,為遏止逃漏稅,維護租稅公平,讓誠實納稅的店舖繳稅繳的服氣,一直以來都會要求金融機構或支付機構提供身份、交易資訊,並進行跨機構、跨平台歸戶,以揪出總營業額已達起徵點但卻逃漏稅,或是刻意短漏報稅額的營業人;拿到的金流資訊會嚴格保密,僅做課稅目的使用。(編輯:楊凱翔)1100430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8.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20521949.A.EA8

rootpresent05/09 09:02支支崩潰

JonBrockman05/09 09:0248萬作為區分

laliga05/09 09:08知道付款方的個資到底要幹嘛?人家花錢又不是賺錢

cyber030505/09 09:14要知道付款方資料的理由目前想到可能是為了避免同一筆

cyber030505/09 09:15交易重複計算。

laliga05/09 09:17那買方不想被知道不就付現金,平衡性在哪裡?

cyber030505/09 09:18或是反過來避免店家把不同人但同金額的交易歸成同一筆

cyber030505/09 09:19

laliga05/09 09:19這就跟戰亂時期買東西要登記,有錢人就派佣人去買一樣

cyber030505/09 09:28現金本來就難查,但相對的電子支付的店家越多,只使用

cyber030505/09 09:28現金的店家對消費者就沒有吸引力,平衡本來就不是一天

cyber030505/09 09:28兩天能達成的。

cyber030505/09 09:29 越沒有

zzahoward05/09 10:38你不懂電子支付才會這樣護航…

zzahoward05/09 10:39電子支付交易的時候每個token都是獨一無二的 不可能重

zzahoward05/09 10:39

cyber030505/09 11:06所以我是說“可能”啊....,而且從底下這篇來看,是不

cyber030505/09 11:06是每筆交易都有token、店家有沒有辦法直接提供,我是

cyber030505/09 11:07不確定啦,懂的人不妨發一篇文分享一下。

cyber030505/09 11:07https://bit.ly/3uzwVOZ

cyber030505/09 11:17https://bit.ly/3f3DClT

zzahoward05/09 11:18token只是一種代碼轉換的方式…不止信用卡使用,虛擬

zzahoward05/09 11:18付款方式多數都是這樣保密 意思是這個啊token每筆交易

zzahoward05/09 11:18都是獨一無二

zzahoward05/09 11:19而且你根本沒看完就在護航 要求提供的是支付服務提供

zzahoward05/09 11:19者 非商家

zzahoward05/09 11:21而且本來只要透過法院公文銀行或機構都要提供,但這法

zzahoward05/09 11:21條是要主動提供

cyber030505/09 11:42我懂你說的意思了,那就看當初政府跟電支機構怎麼交換

cyber030505/09 11:42意見的。

IBIZA05/09 11:43查稅要求提供,跟定期自動上傳差了十萬八千里好嗎

IBIZA05/09 11:45這就跟警察可以指定地點進行臨檢,跟你經過每條路口就自動

IBIZA05/09 11:45上傳你的身份證資料,一樣的差別

cyber030505/09 12:17如果是本來就會定期跟電支機構要的資料,我是覺得不管

cyber030505/09 12:17是公文去再提供或是直接要定期提供,就結果來看是一樣

cyber030505/09 12:18的;如果不是本來就定期要的資料範圍的話就很有問題。

cyber030505/09 12:18當然,一定會有人說憑甚麼直接規定電支機構要定期提供

cyber030505/09 12:18,這部分就是政府必須說服民眾的。

ya70005/09 12:48根本不懂然後打一堆 喝

cyber030505/09 12:50不懂就不能討論是嗎??

terry102005/09 15:20定期上傳跟必要時提供差很多

IBIZA05/09 23:56最好結果一樣啦, 經過路口自動上傳身分證跟定點臨檢有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