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殺死鐵警李承翰判17年定讞 調解賠償後兇
※ 引述《yaya (喔耶比)》之銘言:
: 殺死鐵警李承翰判17年定讞 調解賠償後兇手竟不認帳
: 4.完整新聞內文:
: 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台南鄭姓男子涉於2019年7月3日晚間在台鐵嘉義火車站為補票問題持刀: 揮刺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傷重致死,今年6月,最高法院判鄭男17年徒刑定讞。李承翰父: 母提告分別向鄭男求償1186萬多元與1062萬多元,雙方於今年7月下旬各自讓步達成調解: ,但鄭男事後翻案、請求繼續審判,近日被台南高分院判決駁回。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224/PJRPJNYVS5BIBL3KAQX4ZHXTIA/
這個一審精神科鑑定醫更扯
二審判決出來以後
自己跳出來說判決有誤
說法官早就有心證了......
阿靠北
那不是你也有心證他無罪
這還鑑定個屁.....
然後還氣PUPU說自己以後不接司法鑑定
恩...我倒是覺得這是個最好的決定...
挖眼案的時候他老兄就跳出來
說高風險急性患者不適合直接送醫院
然後理由一堆
說應該要先關起白再找精神科大醫師治療
講白點就是怕也被挖眼......嘖嘖.....
阿不是很會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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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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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唉 開始獵巫了...(1) 監護處分誰出錢: 健保出錢,法務部認為一是刑後,二是治療, 受刑人都納入健保了,沒理由健保不出。所以治療費用健保出, 其他費用法務部出。不過最大條的是醫療費。 健保署想也知道會怎麼做,急性病房最多三個月,之後轉復健病 房,復健病房一天七百塊,大概就是用火車站前旅社的費用叫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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