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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為啥林秉樞被收押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為啥林秉樞被收押作者
sqe123456z
(我愛喬喬=U=)
時間推噓13 推:17 噓:4 →:55

※ 引述 《int1000 (小p)》 之銘言:
:  
:  
: 褻影像、私行拘禁、傷害、強制、恐嚇、妨害秘密、
:  
: 妨害電腦使用等7罪 為收押理由根本不充份
:  
: 台灣司法要押人哪有這麼隨便
:  
: 如果這個案子可以押 那為為什麼一大堆比這麼嚴重惡劣案子不押
:  
: 像之前網紅吃精案 比這個案子更惡劣 結果輕判還可易科罰金
:  
: 為啥林秉樞被收押 有卦否
:  
羈押有分一般性羈押跟預防性羈押

一般性羈押的目的是為了要保全證據跟保全被告

什麼時候可以一般性羈押?

被告有逃亡之虞,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串供之虞時

為了防止以上的危險,可以將被告羈押

什麼時候可以預防性羈押?

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反覆實施之虞時

為了防止他再繼續犯罪,可以將被告羈押

林秉樞他手上有高嘉瑜的裸照,而且檢察官也以此正在偵查中

你倒是說說看法官認為林秉樞有湮滅證據之虞,有哪裡不妥??

飯店的服務人員,林秉樞的現任女友,這期間有接觸他們兩人的人都有可能成為本案的證人

林秉樞又跟一堆塔綠班有關係

你倒是說說看法官認為,林秉樞有去找這些人施壓串供的嫌疑,有哪裡不妥??

而且林秉樞從七年前就會家暴老母

這七年也有持續在家暴其他女友

你倒是說說看法官認為他有反覆繼續施暴他人之虞,有哪裡不妥??

一般性羈押的目的一直都是為了偵查順利,要保全證據跟防止被告逃跑

若是被告還有反覆實施犯罪的嫌疑,當然還能預防性羈押

一直都不是以犯的罪有多重來判斷能不能羈押

還想護航家暴屁孩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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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51.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38417252.A.63A

gay7788 12/02 11:55怕他流出不利党的東西ㄅ

eric999 12/02 11:55還要加上緩刑中再犯

eric999 12/02 11:58跟原Po講 如果他沒被壓 這些人會講林男

eric999 12/02 11:58是塔綠班自己人所以不用壓 那些網軍只是

eric999 12/02 11:58想帶風向 他們不是來跟你講邏輯道理的

rihochang 12/02 11:58這些人不懂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哈哈

overno 12/02 11:59怕網軍爆料,動搖國本

athome1 12/02 11:59先抓起來套好招安頓身家後免得亂講話

eric999 12/02 12:00押*

rihochang 12/02 12:00然後法官和檢察官傻傻分不清XD

jokerxl 12/02 12:00預防的部分新聞稿說是恐嚇不是傷害

lpbrother 12/02 12:02屏東挖眼案好像也沒動到檢察官去抓人

AV771118 12/02 12:02受害人至少有4個啊,至少要釐清所有人

dhccc 12/02 12:02羈押要件沒全寫 (三)重罪:最輕本刑5年以上

大法官釋字665號早就解釋涉嫌重罪不能作為羈押的唯一理由 106年也早就跟著釋字修法,涉嫌重罪仍需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可以羈押了 都修法4年了你還沒更新喔

AV771118 12/02 12:02的證據吧

youpo 12/02 12:02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0條之1,也有預防性羈押

lpbrother 12/02 12:02而且一開始挖眼案兇手也不是馬上被羈押

youpo 12/02 12:02的規定,2015年增定的。

devidevi 12/02 12:04怕流出黨不利的東西+1

lpbrother 12/02 12:05https://tinyurl.com/y3au5cm8

dhccc 12/02 12:05但法官不是以預防性羈押的理由來羈押林的

youpo 12/02 12:06只是我猜這邊應該不是用家暴法30之1的規定

youpo 12/02 12:06來羈押,因為不知道二個人有沒有同居或同居

youpo 12/02 12:06過。

※ 編輯: sqe123456z (111.71.51.225 臺灣), 12/02/2021 12:06:29

dhccc 12/02 12:07法官是用一般性羈押 所以跟家暴法無關

jokerxl 12/02 12:07同居的定義現在實務還是有爭議

dhccc 12/02 12:10涉嫌重罪仍需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可以羈押

dhccc 12/02 12:11你知道你在打甚麼嗎

lpbrother 12/02 12:11超商店員被爆打也沒收押

polyasia 12/02 12:11那時候,童仲彥有關起來嗎?

dhccc 12/02 12:11涉重罪 and 其他條件才可羈押

lpbrother 12/02 12:11https://tinyurl.com/y34znqhv

lpbrother 12/02 12:11重傷害的社會新聞真的很多

dhccc 12/02 12:12預防性羈押不用重罪 但法官沒用預防性羈押

lpbrother 12/02 12:12家暴相關的新聞應該查一下也有案例

dhccc 12/02 12:13法官是用逃亡或滅證之虞的一般性羈押

dhccc 12/02 12:14所以才覺得怪怪的 林犯的罪是本刑五年以上

dhccc 12/02 12:14的重罪嗎

polyasia 12/02 12:14當初林秉樞家暴老母時,家暴恐嚇單親媽

polyasia 12/02 12:14媽時也沒關啊。感覺法律很有彈性,一般

polyasia 12/02 12:14民眾很無力。

polyasia 12/02 12:16很難不讓人聯想,因為女方是立委,所以

polyasia 12/02 12:16才羈押。

jokerxl 12/02 12:17有欸 法院說明 且有反覆實施恐嚇犯行之虞

jokerxl 12/02 12:18不過本件就算是用有反覆實施傷害之虞去押

polyasia 12/02 12:18以前還有申請保護令後,女方跑去東部躲

polyasia 12/02 12:19,硬是被前夫當街砍死的案例。這也沒羈

polyasia 12/02 12:19押啊

jokerxl 12/02 12:19也要對高 而非對他人就能押

g1254501 12/02 12:19不要問 水很深 說出來你會怕

dhccc 12/02 12:20恐嚇嗎 那就是以恐嚇危害安全罪來預防性羈

dhccc 12/02 12:20看起來應該是這條

polyasia 12/02 12:20我也覺得這次羈押很正確,但不希望一般

polyasia 12/02 12:20民眾的安全不被重視。

dhccc 12/02 12:21不過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 這理由就怪怪的

pnsboy 12/02 12:24法律人就是雙標啦 爛文組

jokerxl 12/02 12:25已經扣了林的手機跟隨身碟 可能怕有備份?

jokerxl 12/02 12:26阿不過這七罪要怎麼串證我是很好奇

hosen 12/02 12:29家暴是要跟誰串證

dhccc 12/02 12:31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有相當理

dhccc 12/02 12:31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

dhccc 12/02 12:31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dhccc 12/02 12:32本刑五年跟 串證是連在一起 所以法官是把所

dhccc 12/02 12:33有罪中 其中有一條是重罪

dhccc 12/02 12:33如果沒有重罪的話是不能用這條押

dhccc 12/02 12:34只能用預防性羈押這個方式來押

jokerxl 12/02 12:38還是有101I一跟二款可以用

kissa0924307 12/02 12:56哪之前受害人這麼多 有每次都羈押

kissa0924307 12/02 12:56嗎?

itwt 12/02 13:04八卦版只是要講政治,別太認真

Killercat 12/02 14:08其實聲押沒啥問題 是收押禁見比較奇怪

Killercat 12/02 14:09主要是禁見滿詭異的

bbbing 12/02 14:10台中棒球隊表示略懂

apatosaurus 12/02 17:06怕他跑出去散播不雅照吧,預防渣男

apatosaurus 12/02 17:06報復也算保護受害人吧

apatosaurus 12/02 17:07他都已經說出口要毀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