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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原來可以從判決書找原告的地址 然後報復?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原來可以從判決書找原告的地址 然後報復?作者
tenniskid
(網球男孩)
時間推噓12 推:13 噓:1 →:30

今天這個縱火犯燒死6人免死的新聞
大家吵得沸沸揚揚
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
原來我們台灣判決書上面會寫原告的地址
那不就造成很多人 尤其是8+9如果被告
心生不滿就可以透過判決書去你家找渣嗎?

這件事情蠻嚴重的吧
都沒有人想要改變一下嗎?


以下是之前新聞:

前審判決指出,現年54歲的湯景華2014年擔任保全員,同年4月7日他和李姓友人到新北市三重區一家餐廳吃晚飯,當天下雨,李男將溼答答的雨傘帶進店內,遭老闆勸阻,李、湯為此多次抱怨老闆態度差,在鄰桌吃飯的翁男勸李、湯說:「夠了吧,不要再鬧。」雙方起衝突。

事後湯男控告翁男和餐廳江姓老闆分別用椅子、木棍毆打他,但法院依據目擊者證詞,認為無法證明湯被毆打,2016年1月判翁、江無罪確定。

沒想到湯男從法院寄給他的判決書,得知翁男住址,2016年3月23日凌晨竟騎機車帶著汽油、報紙等物到翁家附近,為掩人耳目,他頭戴黑色安全帽及白色口罩,還套著黑色雨衣,先用拖把柄撥動翁家附近電線桿上的監視器,怕犯案身影被拍到,然後離開。

幾分鐘後,湯男走回翁家前面騎樓,把一個塑膠袋丟在一輛機車腳踏板上,裡面裝著沾了汽油的報紙,隨即離開,10幾分鐘後他又折回來,用打火機點燃報紙後離開,火勢延燒好幾輛機車,連騎樓柱子上的電錶也燃燒爆炸,濃煙伴隨猛烈火勢向上竄燒,翁男6名親人被燒死,其中5人身體焦黑。

歷審審理時,湯景華辯稱縱火的那個人「不是我」,又說:「買汽油是用來洗浴室。」湯男的律師主張他曾由醫院初診為精神官能症,但歷審沒有對他進行精神鑑定,也未查明湯男犯案時有無辨識行為能力減低、心神喪失等減刑或免刑情況,還說湯男當時只是想嚇嚇翁男,並無殺人故意,否則不會只在機車踏墊上縱火。

此案一審到更二審共4度判湯男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應查明他犯案時有無心神喪失的情況,多次發回更審。(丁牧群、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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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95.9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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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sia 12/17 12:30如果是立法司法人員因此出事,可能就會改革

alex00089 12/17 12:32報案單不就有

foolishfly 12/17 12:32很多家暴案分居後被發現也是這樣

ted01234567 12/17 12:33難不成要躲一輩子?

kps1247 12/17 12:33沒有弄到法律人跟政客是不會改的啦

噓的是有問題喔? 這是保護被害人機制欸 你怎麼知道你會不會告到瘋子

※ 編輯: tenniskid (1.164.195.98 臺灣), 12/17/2021 12:34:11

gadoma 12/17 12:34想知道對造住址根本不需要等到判決書,訴

a8521abcd 12/17 12:34理論上在發起訴訟前存證信函那些都有

a8521abcd 12/17 12:34地址了

gadoma 12/17 12:34送過程多的是機會,開庭或者閱卷都會知道

所以這機制有問題吧 你怎麼知道你今天有法律爭議的對造是不是有精神疾病? 你怎麼知道他會不會挾怨報復? 這根本就不是在保護被害人阿

※ 編輯: tenniskid (1.164.195.98 臺灣), 12/17/2021 12:35:26

gadoma 12/17 12:35跟人有糾紛演變到上法院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Sianan 12/17 12:35找律師叫法院送達律師代收

gadoma 12/17 12:35從雙方有接觸到進入訴訟到結束訴訟,要到

gadoma 12/17 12:36判決書才知道對方地址根本是藉口

andy2011 12/17 12:37法官家被放火就馬上改了

Sianan 12/17 12:38法官又不是立法者= =

cck525 12/17 12:39這超可怕的啊 所以還是找代理人(律師)

gadoma 12/17 12:39我只想表達「透過判決書去你家找渣」這件

cck525 12/17 12:39比較好 要打就打律師(X)

andy2011 12/17 12:39難道廢死團個個法官嗎

gadoma 12/17 12:40事實際上並不是這樣

感謝樓上 也就是說 在兩造有法律爭議的過程中 其實個資是非常容易知道的 換句話說 某甲可以在跟某乙有法律爭議時 告知某乙說我知道你家地址 勸你最好放棄告我 不然我怎樣怎樣

gadoma 12/17 12:40找代理人,你要簽委任狀,委任狀會附卷

gadoma 12/17 12:40去閱卷一樣知道委任人資訊喔

andy2011 12/17 12:41低端看判決書尋仇最方便啊不然還花錢叫

andy2011 12/17 12:41人查仇人地址?

※ 編輯: tenniskid (1.164.195.98 臺灣), 12/17/2021 12:42:20

andy2011 12/17 12:43低端沒那個頭腦又沒那個錢感謝有判決書

andy2011 12/17 12:44報復好方便

becathy 12/17 12:44~~我也在贊同這機制要改好保護被告與提告

a8521abcd 12/17 12:44不用等到法律程序,你們在前置的調解

a8521abcd 12/17 12:44之類的都不知道見過幾次面了

見面不是問題啊 但不能知道住哪 在哪工作 電話多少吧? 這樣一堆8+9可以用太多下三濫的招數亂搞吧

※ 編輯: tenniskid (1.164.195.98 臺灣), 12/17/2021 12:46:18

a8521abcd 12/17 12:47調解證明書一樣會留個資啊

bestrace 12/17 12:56

yoyo830917 12/17 13:03現行制度是這樣沒錯 完全不公開也有問

yoyo830917 12/17 13:03

yoyo830917 12/17 13:03會導致一些程序沒辦法進行

yoyo830917 12/17 13:03如擔保金取回聲請要對方無異議的存證

yoyo830917 12/17 13:03信函

achun1212 12/17 13:19所以儘量改留公司地址或公所地址

achun1212 12/17 13:20反正能收到法院的公文就好,不一定要

achun1212 12/17 13:21用自家或戶籍地

achun1212 12/17 13:23很多社會無賴的戶籍地都是被遷到公所

tzouandy2818 12/17 13:32法律本來就不是要保護被害者啊

indarkmoon 12/17 13:58改留公司地址沒用,還是會寫戶籍地址

Red22795555 12/17 22:25華航都還沒改 礦業法也還沒改 還輪

Red22795555 12/17 22:25不到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