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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在台灣殺女友和猥褻女童,到現在都不用關?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在台灣殺女友和猥褻女童,到現在都不用關?作者
MrTaxes
(謝謝提醒)
時間推噓 6 推:9 噓:3 →:13

這是兩個不同的案件


一件是一位香港情侶來台灣玩

結果男生把女友給殺了

犯案之後回香港

而因為港台沒有司法協助的合作

案子就懸在那邊


另一件是一位官員的胞弟

在公開的場合強吻一個四歲女童

上法院之後又說自己躁鬱 又說自己因為從小生活經驗覺得抱起來親是友善

本來對未成年猥褻是最輕要判三年 一審已經減半判一年六個月

二審又再減判十個月確定 可是後來又提再審 大概又要無限拖延


這兩件都是幾年前的案件了 犯行都是很明確的

但是被告都遲遲沒有被真正被制裁服刑

反觀一些網友只是發表一些言論就被社維法處理 效率超快

到底台灣的司法是怎麼樣的運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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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45.2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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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net 01/11 09:18司法改革

ghgn 01/11 09:18自立自強

alen0303 01/11 09:19不管啦你法盲啦 結案

ghgn 01/11 09:19不要什麼都靠司法 人民要自立自強阿

DON3000 01/11 09:19這是進步

omfg5487 01/11 09:19又沒換臉 幹嘛關

aynmeow5566 01/11 09:19原因你都說了 不然要怎辦

sustaining 01/11 09:19尊爵不凡的鬼島罪犯

maximu 01/11 09:19司法改革蒸蚌

nicholassys 01/11 09:19畢竟是官員的胞弟

tidalwave00 01/11 09:20就是台灣司法

iphone55566 01/11 09:20第二個 拖延又不是無罪 = =

如果再審再減刑至六個月 可以易科罰金 是不是就真的不用關了 那麼當初修法定最輕本刑三年要保護未成年的立法目的 就被架空啦

greensaru 01/11 09:21小英阿姨會幫大家討回公道的

※ 編輯: MrTaxes (1.200.245.21 臺灣), 01/11/2022 09:23:10

DASHOCK 01/11 09:21自立自強

Joker3 01/11 09:22人家有花錢和解啊 你有花錢嗎?

deepdish 01/11 09:23你是法官嗎?不是就去考試

iphone55566 01/11 09:26如果? 看來第二例你沒梗了 再找找吧

就算再審沒有再減 僅判十個月 也等同架空刑法的最輕本刑三年 那當初修法幹嘛

※ 編輯: MrTaxes (1.200.245.21 臺灣), 01/11/2022 09:29:10

fatz 01/11 09:28你可以去提案把社違法的違序行為提升到刑法

fatz 01/11 09:28等級,也可以享受同樣的待遇

apman 01/11 09:40你拿刑法227條(1)對14以下「性交」3年本

apman 01/11 09:41刑,人家是(2)猥褻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apman 01/11 09:42這種拿假東西帶風向的文,是要表達什麼

我有看過判決書 司法院系統查得到 法官就是用 刑法第224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24條之1     犯前條之罪而有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 

dm03 01/11 10:18感覺是故意反串

k33536 01/11 11:35有關係就沒關係 你是真不懂還假不懂

MarkFung 01/11 12:12台灣男權的強勢,現在才知道?

※ 編輯: MrTaxes (180.217.7.181 臺灣), 01/11/2022 12: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