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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指控前輩下藥性侵 伊藤詩織二審勝訴、卻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指控前輩下藥性侵 伊藤詩織二審勝訴、卻作者
wfelix
(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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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ikebrandy (箱根烤肉王)》之銘言:
: 很多人都會覺得奇怪,為啥伊藤還要賠55萬
: 日本的名譽毀損的認定是,不管對方是否有做過這件事情,只要你將對方的名字公開讓人: 公審就構成名譽毀損
: 花55萬加上民事庭也認定是男方在女方非意願情況下被男方幹,讓全國人民知道這人是誰: ,說真的55萬賠給男的也夠本了,至少讓男的社會性死亡了,親朋好友跟他有關係的應該: 都會被抓出來鞭吧..更何況男方還要賠不少錢給女方
: 唯一可惜的就是刑事罪證不足而已
你講錯了

日本法院認為男方有違反女方意願 所以男方要賠償女方300多萬日圓

但女方控訴男方下藥性侵 這部分沒有證實

下藥性侵屬於更嚴重的罪刑 你不能因為對方有錯就多安一些罪名上去

女方是因為這部分被判要賠償男方的 而不是什麼公開就造成名譽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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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kz 01/26 17:40什麼公開姓名就構成名譽毀損 我第一次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