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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臉書罵陳時中「無恥舔美賣臺」 鄉民判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臉書罵陳時中「無恥舔美賣臺」 鄉民判拘作者
Riyu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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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
https://bit.ly/3GOpOYs

一、訊據被告於本院訊問時固坦承於有透過網際網路以「賴斌勤」名義進入「○○○○資
訊大小事分享團」之公開臉書,發表「阿中部長隱瞞疫情,無恥舔美賣臺」之文字等情,惟矢口否認有何公然侮辱犯行,辯稱:我只是在臉書上表達自己立場,沒有侮辱告訴人之意云云。經查:(一)被告坦承上開部分事實,業據其於本院訊問時供述明確(見本院
110年度審易字第41號卷【下稱審易卷】第110頁),核與告訴人指訴之情節大致相符(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他字第7528號卷【下稱他卷】第4至5頁),並有告訴人提出之「○○○○資訊大小事分享團」臉書社團網頁在卷可稽(見他卷第7至9頁),是此部分
事實,應堪認定。

(二)被告張貼前揭文字等言論,可見被告係就告訴人代表國家處理疫情之作為有所批評,惟應思以理性之態度就事論事,並以適切之文字表達,然被告張貼「無恥舔美賣臺」等文字,依一般社會通念,則具有輕蔑並使人難堪之意,足以貶損他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顯屬侮辱之言語,此情自為貶抑告訴人所使用之語彙,已超出一般合理適當評論之範圍,足認被告係執此辱罵告訴人,對於告訴人之名聲造成負面貶抑,足使告訴人之名譽、社會評價因此遭受損害甚明,而屬公然侮辱之行為,被告前揭所辯,尚無足採。

(三)被告雖以前情置辯,惟就「○○○○資訊大小事分享團」臉書社團專頁上關於政府
官員處理疫情之議題,本應理性討論並尊重不同意見,且發言時應針對議題本身而為意見評論或抒發心情,倘若言論本身未指明具體事實,而加以貶辱、謾罵、攻訐,則已超逾言論自由保障之範圍。是被告上開所辯,並不影響其犯罪之成立,併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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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八卦版的民主又死了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20020
經濟學人智庫(EIU)公布2021年民主指數(Democracy Index),台灣在167個受評比國家地區排名第8,較去年上升3個名次。不但是亞洲第一,更贏過美國、加拿大,以及瑞士等歐洲民主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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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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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n0329 02/15 11:17四趴言論自由「罵人無恥不是污辱」

ziso 02/15 11:18罵馬英九舔共賣台也會同一種判決嗎

devin0329 02/15 11:20一邊批評法律已死,一邊不準政務官告人

devin0329 02/15 11:20,法律自助餐失智列車

devin0329 02/15 11:21馬英九肚量大養成刁民法治觀念偏差

bighorse0 02/15 11:21理性點 民進黨不是一般人能罵的

retre77 02/15 11:22把辱罵當作言論自由,被罰活該

shino95995 02/15 11:23酒駕不起訴 罵政府關三天 實現小菸政

shino95995 02/15 11:23治理想 千杯再千杯

devin0329 02/15 11:23如果你疼惜當年馬英九被罵很衰小有怒

devin0329 02/15 11:24不敢言,那更應該認同政府官員勇敢捍

devin0329 02/15 11:24衛自己法律權益,而不是那錯誤容忍的過

devin0329 02/15 11:24去當作標準規範現在的官員

sturmpionier 02/15 11:25不愧綠共 沒殺頭不錯了 暖推

brodf084972 02/15 11:25無關是誰,官員也有人格權保障

brodf084972 02/15 11:26除非你們不認同台灣憲法

eddie0630 02/15 11:26柯文哲真的可以去政黑逛一圈,應該可以

eddie0630 02/15 11:26告到那些塔綠班一堆東西

duxxlux 02/15 11:52北市民瑟瑟發抖

Irelia56 02/15 12:05說個笑話 民主進步黨很民主

koim 02/15 12:45現在敢罵民進黨的,相當於白色恐佈的烈士了

lisoukou 02/15 14:17呵呵 罵馬可以 罵雙標黨就不行